明朝皇帝服飾 明朝皇帝的衣服有幾種

明朝十分重視整頓和恢復服飾制度。在洪武元年重新規定了服飾制度。明代的服飾面貌儀態端莊,氣度宏美,成為中國近世紀服飾藝術的典範,因此,明朝的服飾形制之繁雜,紋彩之斑斕,質料之多樣,裁製之精巧都超過了以往各代,明朝成為中國曆代服飾登峰造極之黃金期。

皇帝服飾

大明皇帝的日常服裝是龍袍,上面繡著龍紋、翟紋和十二章紋,一般以黃色紗羅製成,配金冠。皇帝禮服則仍保持上衣下裳的古制,由玄衣、纁(xūn)裳、白羅大帶、黃蔽膝、素紗中單、赤舄(xì)等組成。玄衣肩部織日、月、龍紋,背部織星辰、山紋,袖部織火、華蟲、宗彝紋,領、袖口、衣襟側邊、裾都是本色。纁裳織藻、粉米、黻(fú)、黼(fǔ)紋。

明代的服飾面貌儀態端莊,氣度宏美,為中國近世紀服飾藝術的典範。

明朝皇帝服飾 明朝皇帝的衣服有幾種

有道是上天生民俾以司牧,是以聖賢相承,繼天立極撫臨億兆。這就要求大明皇帝恭為天吏以治萬民,冕冠就是這種君權神授的象徵。它是在一個圓筒式的帽捲上面,覆蓋一塊木製的冕板。冕板前圓後方,象徵天圓地方;冕板上面塗青黑色,下面塗黃赤色,象徵天玄地黃;用五彩的絲繩把玉珠串起來,掛在冕板的前後,象徵歲月流轉;用絲棉做成球飾,垂掛在耳邊,提醒君王不能聽信讒言。大明天子的冕冠戴在頭上時要前低後高,象徵大明天子對百姓的關懷,這也是"冕"字的本意。

戴烏紗折上巾、穿盤領、窄袖、繡龍袍的皇帝(南燻殿舊藏《歷代帝王像》)

明朝皇帝服飾 明朝皇帝的衣服有幾種?冕服

中國古代的帝王在祭祀時要穿華美的禮服--冕服。冕服由冕冠和禮服兩部分組成,一般與腰帶和赤舄(紅色的鞋子)相配。其中,禮服又是由上衣和下裳(裙子)組成的。上衣採用青黑色,象徵天;下裳黃赤色,象徵地。上衣畫有六種不同的紋樣,而下裳則繡有六種不同的紋樣,這些紋樣合稱十二章紋。

十二章紋

古代帝王服飾的十二章紋是指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藻、粉米、黼、黻等12種圖案。這12種圖案各有寓意。日、月、星辰代表光輝,山代表穩重,龍代表變化,華蟲(雉雞)代表文彩,火代表熱量,粉米代表滋養,藻代表純凈,宗彝代表智勇雙全,黼代表決斷,黻代表去惡存善。

常服

明代皇帝常服使用範圍最廣,如常朝視事、日講、省牲、謁陵、獻俘、大閱等場合均穿常服。洪武元年定皇帝常服用烏紗折角向上巾,盤領窄袖袍(即圓領),束帶間用金、玉、琥珀、透犀。永樂三年定:“冠:以烏紗冒之,折角向上,今名翼善冠;袍:黃色,盤領、窄袖,前後及兩肩各金織盤龍一;帶:用玉;靴:以皮為之”。皇太子、親王、世子、郡王的常服形制與皇帝相同,但袍用紅色。

明朝皇帝服飾 明朝皇帝的衣服有幾種

翼善冠

用烏紗冒於外,冠後立有折角一對,末端朝上,冠之後山正面還保留有類似早期幞頭繫結、繫帶的裝飾。明孝宗以後,折角末端由尖角變為圓弧形。明穆宗時,又在翼善冠上加飾嵌有珍珠寶石的金二龍戲珠。明神宗定陵出土有三頂翼善冠實物,一頂為金絲編成的金翼善冠,兩頂為烏紗翼善冠。其中保存較好的一頂烏紗翼善冠高23.5釐米、口徑19釐米,用細竹絲編成內胎,內襯紅素絹,外蒙一層黃素羅,再以雙層黑紗敷面。後山飾有二龍戲珠,龍身為金累絲編成,嵌有各色寶石及珍珠,龍珠用金製成火焰及花形底託,中間嵌珍珠一顆。繫結、繫帶也以金累絲製作,鑲有綠寶石。冠後折角為竹胎紗面,用金片折捲成緣邊。

明朝皇帝服飾 明朝皇帝的衣服有幾種?圓領

明初定為盤領窄袖袍,其後袍身與兩袖逐漸寬大,又因其領式與所飾紋樣而被稱為“圓領”或“袞龍袍”。皇帝常服圓領為黃色(後期也有其他顏色),領部右側釘紐襻扣一對、大襟釘繫帶兩對用以繫結固定。在前胸、後背、左肩與右肩處飾有團龍紋樣,前期以金織為主,後期多用彩織或彩繡。明英宗時在兩肩團龍之上又加飾日、月二章紋,日紋在左、月紋在右。早期兩袖往袖口處逐漸收窄,後變為寬袖,底邊呈弧形,袖端開口,有極窄的緣邊。袍身兩側開裾,在大、小襟及後襟的兩側各接出一片(共四片),稱為“擺”或“雙擺”。另在後襟腰部兩側釘有帶襻,用來懸掛革帶。定陵共出土12件明神宗的四團龍常服圓領。

搭護

由半臂發展而來,唐代已在圓領袍下穿著半臂。明代以圓領、搭護、貼裡作為常服的標準搭配。搭護為交領,短袖或無袖,領部通常綴有較寬的白色“護領”,衣身兩側開裾,並接有雙擺,穿著時襯於圓領的擺內。定陵出土有31件“交領中單”(分半袖和無袖兩式),即為搭護,有些形制比較標準,有些則有所變化,其中大部分出土時都與圓領袍套在一起。

明朝皇帝服飾 明朝皇帝的衣服有幾種

革帶

皇帝常服革帶用玉帶銙(帶版),故也稱為“玉帶”。帶銙共二十枚,外形大小各不相同,都有特定的名稱:三臺(大小共3枚)、圓桃(6枚)、輔弼(2枚)、撻尾(2枚)、排方(7枚)。帶鞓(tīng)用皮革製成,外包紅色或黃色織物,表面飾描金線五道。標準革帶的帶鞓一般分作三段:左段(綴三臺中心方、左小方、左三圓桃、左輔、左撻尾)、右段(綴三臺右小方、右三圓桃、右弼、右撻尾)、後段(綴排方),左段與右段內側各釘副帶一條,上有小孔,後段兩端有金屬帶扣一對,與副帶連接,並通過小孔調節帶鞓的圍度,而整條革帶的開口則在正前方三臺處,以金屬插銷作為開合機關。由於常服革帶要大於人體腰圍,所以不具備束腰的功能,靠圓領上的帶襻虛懸於腰部,這也是明代常服革帶的典型特徵。

常服一般使用皂(黑色)靴,用皮革製作,靴筒由左右兩片縫合而成,靴面則分為三片,前面兩片,後跟一片,靴筒內常襯有織物製作的護膝,靴底為粉白色,因此也稱作“粉底皂靴”。明代後期還出現其他材質的靴,如定陵出土的紅緞單靴和氈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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