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喜获果蔬有机替代肥试点资格
从省农业厅获悉,今年,农业农村部确定我省10个县(市、区)开展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10个县(市、区)开展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面积合计6.22万亩,实施期限2018年9月—2019年10月。
试点名单
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市、区)
涿州市
平泉市
永清县
青县
馆陶县
安平县
石家庄市藁城区
苹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市、区)
秦皇岛市抚宁区
邢台县
遵化市
注:遵化、馆陶、安平为新增试点
推广有机肥代替化肥
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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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县(市、区)示范面积
试点县(市、区)以苹果、设施蔬菜为重点,兼顾梨、桃、葡萄、板栗、白山药等名特优农产品。新建苹果试点县(市、区)示范面积2万亩以上,新建蔬菜试点县(市、区)示范面积0.5万亩以上;续建苹果试点县(市、区)示范面积1万亩以上,续建蔬菜试点县(市、区)示范面积0.3万亩以上,全省建立6.22万亩以上示范区。
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促进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较上年减少15%以上,带动全县(市、区)化肥用量实现负增长。
促进有机肥资源利用,项目区单位面积有机肥用量较上年提高20%以上,新增试点县(市、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续建试点县(市、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促进产品品质提升,项目区果菜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
促进土壤质量提升,项目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土壤酸化、盐渍化等问题得到初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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