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对我市开展《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10月9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政府霍慧萍副市长、王国夫副秘书长及市水务局、财政局、国土局、农委和江宁区焦龙副区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市人大对我市开展《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大塘金小流域水美乡村、徐家院水环境村和谷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现场,实地视察了谷里街道农田水利建设及管护情况。

随后,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水务、财政、国土、农委等相关部门以及江宁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所做工作,指出,条例实施后全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部分人大代表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统筹和加大农村水环境建设等工作建议。

霍慧萍副市长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进一步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将在学习领会、改革创新、依法实施等方面下功夫做好相关工作。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作了讲话,表示南京市近年来贯彻落实条例取得了突出成绩,势头良好。同时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认识,真正让条例实施成为我市农田水利法制建设的重要战略;二是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农田水利制度的建设;三是要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凝聚农水建设合力,加强各部门资金项目的整合。四是要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水平,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五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人才评价机制;六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农田水利法制观念和意识。

供稿:江宁区水务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