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岳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岳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岳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岳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6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我县,对我县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18年脱贫“摘帽”计划任务完成以及贫困村的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等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达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邓良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余仪,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斌等参加检查。

在县委书记郑鹏程,县委副书记、县长谭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廷远,县委副书记周绪华等的陪同下,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白庙镇郑家村东邻西舍美丽乡村示范片、大力湖水库房车营地、岳池农家(原朝门院子)以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及白庙镇郑家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询问基层干部、帮扶单位、贫困村民代表在脱贫攻坚实施过程中存在困难、问题以及对今后脱贫工作的建议。

会上,执法检查组介绍了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的背景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扶贫开发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指出今年执法检查重点在作风建设,聚焦“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添措施”。

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一直认为岳池县高度重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落实,突出对标扶贫、突出产业扶贫、突出基础扶贫,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现在扶贫开发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机相融;二是体现在干部恪尽法定职责,狠抓《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执行;三是体现在锁定摘帽目标,全力以赴脱贫攻坚。

执法检查组希望我县,要进一步完善持续增收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巩固持续运行的乡村体制,进一步延续产业体系上的本土力量。要继续锁定乡村振兴这个目标,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职业化;要在完善乡村运行体制、机制上再下功夫,充分发挥好“公司+农户”“农户+合作社”体系;念好“强”“大”“特”“新”四字经,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郑鹏程在座谈会上表示,全县上下一定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真正落实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把岳池的脱贫攻坚工作做好;同时,针对执法检查出的问题,一定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时间到人,整改到位,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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