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永胜开展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9月4日、5日,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波涛带领市执法检查组一行在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晓林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永胜县开展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组织召开了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炳华,副县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县公安局长木崇仁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杨学高、教导员田福斌陪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永胜开展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市执法检查组一行到达永胜后,不顾舟车劳顿,先后深入永北镇南华居委会、中心加油站、消防大队、永北镇政府就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询问了在“一法一条例”贯彻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重点对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消防基础设施配备、消防专兼职力量建设及发现火灾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永胜开展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汇报会上,木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政府汇报了近年来永胜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木副县长指出,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永胜县坚持以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为指导,以保障消防安全为目标,以实施“一法一条例”为契机,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履职尽责,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一是坚持责任到人,建立建全消防责任体系,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二是坚持宣传先行,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坚持防消结合,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不断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坚持依法治火,狠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整改,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永胜开展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受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全县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过程中仍然还存在着责任落实存在差距、规划落实不到位、社会火灾隐患令人堪忧、农村消防工作比较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永胜大队将跟随县政府的脚步将坚决贯彻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继续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继续加大消防安全治理力度,坚决整治旧隐患,预防新隐患;继续加强探索实践,坚决遏制农村火灾高发势头;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继续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消防队伍的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永胜开展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在听取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和波涛副主任在讲话中介绍了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肯定了永胜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绩,对县人民政府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表示满意。他指出,在全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中,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牵头管总”作用发挥比较好,各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协同配合、联合作战,做了大量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健全,建立了完善的责任体系;二是消防宣传不断强化,公众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三是消防监管执法有力,较好地改善了消防安全环境;四是消防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仍然存在意识不到位、消防基础实施建设投入不足、行业监管不到位、农村消防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和副主任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考核和问题处理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支持,加大消防工作经费投入;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提升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四是要认真开展好重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五是要积极探索好农村火灾防控工作。

木副县长代表县政府表态:全县各级、各部门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凝聚共识、补齐短板,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不断探索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为全县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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