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屬於票據中介服務機構,用9.8萬現金買斷一張10萬的銀行承兌匯票,會計應該怎麼做帳?

mongchan


票據中介結構,不知道合不合法。本地也有一家是做這種業務的,但是並沒有在工商註冊,對於這種業務如何記賬,我提供一點我自己的看法。

主要用的會計科目: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主營業務收入。這裡的其他應收款,並不是記錄普通意義上的應收暫付款項,而是作為一個過渡科目。

比如,收購到承兌,購入價格肯定低於票面價值:

借:應收票據——123456號 10萬

貸:其他應收款 0.2萬

貸:銀行存款 9.8萬

為了反映某一張承兌的購進和賣出情況,最好用票號作為明細分類。

售出的時候,肯定會高於購進價格,做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9.9萬

借:其他應收款 0.1萬

貸:應收票據——123456號 10萬

這樣其他應收款科目就有一個0.1萬的餘額,這就是買賣承兌的收入了,可以轉入主營業務收入。

借:其他應收款 0.1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 0.1萬

沒有做過這樣的業務,只是根據我自己的想法,感覺這樣做可以看出明細往來。如果有不對的地方,請多指教。


簡淨軒語


承兌匯票使銀行放貸更多,賺取利息更多,中國銀行的騙錢之一,國外沒有。比降準和放水厲害,把100元變成200放貸,不到半年拿不出,讓對方企業損失6個月的利息,甚至急用還倒貼利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