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男子得知哥哥挨打被「氣死」,打人者因此掏了6萬!


保定一男子得知哥哥捱打被“氣死”,打人者因此掏了6萬!


近日,哈爾濱一男子與的哥起爭執後“被氣死”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10月19日,河北青年報記者從高新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期審理的一起案件與此類似,張忠某瞭解到其兄長被打後,因受刺激及生氣突發心臟病,心肌梗塞死亡。最終,經高新區人民法院調解,打人者給付張忠某家屬經濟幫助60000元。

保定一男子得知哥哥捱打被“氣死”,打人者因此掏了6萬!

高新區人民法院

據悉,2017年12月6日21時許,張忠某與尹某旺、尹某盛因瑣事發生爭執,後尹某旺、尹某盛去家裡找張忠某,張忠某沒有在家,但當張忠某哥哥張向某出門向其說明情況時,尹某旺、尹某盛不聽,兩人用棒球鎖毆打張向某,造成張向某身體多處受傷。

當日晚上,張忠某得知此事,急忙往張向某被打地點趕,因此事受到刺激及生氣,突發心臟病,送醫院就醫,經診斷為心肌梗塞,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河北青年報記者瞭解到,張忠某家屬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尹某旺、尹某盛賠償各項經濟損失。保定高新區法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了這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糾紛權案件。

高新區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案件爭議焦點為:張忠某與尹某旺、尹某盛因瑣事爭吵,並毆打其兄長張向某。張忠某因心肌梗死致死的法律責任是否應由尹某旺、尹某盛承擔?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張忠某系在與尹某旺、尹某盛吵架,並瞭解到其兄長張向某被打後因心肌梗死死亡,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其個人身體原因,但張忠某與尹某旺、尹某盛的吵架行為,以及兩人毆打張向某的行為有誘發張忠某心肌梗死的可能性,綜合本案案情及尹某旺、尹某盛的過錯程度,並對張忠某家屬主張的各項經濟損失核實後,經高新區法院法官多次耐心對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尹某旺、尹某盛給付張忠某家屬經濟幫助60000元。

高新區人民法院提醒廣大市民:本案中尹某旺、尹某盛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並不代表所有情況下都"氣死人不償命"。很多人認為‘氣死人’不是殺人,肯定不承擔殺人的責任。但這樣並不見得不承擔法律責任,如行為人在公眾場合侮辱、誹謗他人,言辭激烈,導致受害人不堪受辱死亡的,就涉嫌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又如行為人明知對方身體有恙,如受到外界刺激情緒激動可能導致死亡,而仍通過言辭侮辱等方式積極追求氣死對方的結果,則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因此,遇到口角爭端糾紛,必要時需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切不能意氣用事。

(河北青年報記者王日成 通訊員王蒙蒙、白雅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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