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經典回顧|水電困境路在何方

十年经典回顾|水电困境路在何方

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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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经典回顾|水电困境路在何方

編前語:

敬愛的讀者朋友們,我們《能源》雜誌即將迎來創刊十週年的日子,感謝您與我們一起走過了能源產業這極不平凡的十年。

見證和記錄能源界讓人驚心動魄的轉型和改革,是這個時代給予我們的禮物,也是我們的榮光,更是我們的使命。

過去十年是能源產業商業故事最多的時代,也是能源產業英雄輩出的華年。十年來,我們始終按照中國最好的能源商業期刊來要求自己,報道和參與了能源行業諸多重大的事件。

在此,我們特摘選《能源》雜誌十年來的經典文章再次發表,與讀者朋友們一起回顧能源行業的崢嶸歲月,回首那些人那些事。

今天,我們刊發的是2010年4月刊的文章。

十年经典回顾|水电困境路在何方

作為能源價格體系中低價能源的水電,為我國能源價格穩定承擔著行政成本。然而,近年來,人們對於水電開發的種種誤解短時間難以消除,這直接導致的後果是,一方面迫在眉睫的水電開發屢屢受阻,一方面是依舊緊張的能源結構下隨時可能再度而來的“電荒”。

3月9日,《能源》雜誌記者就中國水電的困境和出路問題獨家專訪了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原總經理陸佑楣。

十年经典回顾|水电困境路在何方

《能源》:近年來,大型水電項目的核準陷入停滯狀態,除了抽水蓄能電站外,很少有大型水電項目獲得核准,您怎麼看待當前的這種情況?

陸佑楣:近年來確實沒有核準大型水電項目。當前我國面臨經濟持續發展對能源需求的不斷增長,而資源又相對緊缺,同時又受到環境和全球氣候變暖的壓力,如不積極地推動水能資源的開發利用,實屬不太正常。

水能資源是利用水的勢能轉換成電能,它完全是一個物理過程。這個過程不消耗一立方水,不汙染一立方水,也不排放任何固體廢物和有害氣體。地球上的水循環在人類生存週期內是恆定的,水資源是以年為週期的可再生資源,因此水能資源是理想的清潔可再生能源。

我國地勢西高東坦的地形決定了主要河流都自西向東,形成了高落差河流,具有豐富的水能資源。經過多年勘測、普查,我國理論上的水能蘊藏量為6.9億KW,如果都能開發每年可得到約6萬億KWh的電量;但由於技術上的原因,按當前技術的可能性大約只能開發5.4億KW,也相當於每年可得到2.5萬億KWh的電量;然而其中從當前經濟角度看,較為合理的水能資源是4億KW,如果全部開發也就是每年可獲得約1.75萬億KWh的電量。

如以燃煤發電每度電消耗500克原煤,則相當於每年8.75億噸原煤所獲得的能量。雖然水能資源出力有限,但每年都能重複利用,可獲得的能量是無限的,在我國能源結構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截至2009年底我國水能資源已經開發利用了1.9億KW,如按經濟和技術上都可行的資源量4億KW計算,那麼還有2.1億KW尚待開發。為了轉變我國經濟發展的方式,積極有序的加快水能開發利用的速度,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能源》:當前有一些輿論認為水電開發破壞了生態環境,也刮起來幾次“環評風暴”,您怎麼看待環境問題?

陸佑楣:水能資源的開發利用就是水力發電工程,從本質上講是改善生態、保護環境的工程。它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經科學的論證肯定是利大於弊:由於水力發電替代了部分礦物能源的燃燒,減排了CO2,這對全球變暖起到了緩解效應。每噸純碳(C)同氧氣(O2)的化合產生能量的同時必然產生3.67噸二氧化碳(CO2),每噸標準煤摺合約2.4噸二氧化碳排放。按照當前的科學認知水平,公認的地球變暖是由於二氧化碳的排放形成的溫室效應所致。

哥本哈根全球會議上我國承諾了2020年的減排二氧化碳目標,即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減少40%—45%,一次能源消耗總量中可再生能源要佔到15%。因此,加快開發利用水能資源是勢在必行的選擇。

礦物能源中還含有非能源的雜質,簡單燃燒必然產生有害氣體如SO2、NOX、CO等等,會造成區域性的酸雨並惡化環境。水力發電就可避免這些局部環境的影響。

水能利用必須分段地抬高河流水位修建水庫,得到集中落差,也必然要淹沒一些土地和搬遷一些居民,這是最不利的一面。水庫的形成必然要修建水壩,改變了原有的河道,使得河流的流態發生變化,水生生物主要是魚類的生活環境會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某些種群減少或消亡。此外水庫還淹沒了部分植被和陸上生物的生存環境。對於這些不利的一面要加以科學的調查分析,利弊相衡取其重,採取工程和非工程的措施,興利除弊,在項目的論證階段就應作出準確的抉擇。

《能源》:水庫移民一直是水電開發的難題,遺留問題也很多,並一度成為水能開發的制約因素,您的看法是什麼?有什麼對策?

陸佑楣:水電開發移民問題一直是社會輿論關注的重要問題,其中有歷史遺留的問題,也有當前存在的問題。在歷史上,也就是上世紀50年代到改革開放前的幾十年裡,我國經濟處在貧窮落後的狀態,對水庫移民只是作簡單低值的賠償,沒有考慮移民搬遷後的生存發展,重擔都壓在移民身上,使這部分居民長期處在貧困狀態。隨著改革開放經濟高速發展時期的到來,新建水庫移民得到了較高的搬遷補償,但也還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機制,仍然存在很多困難。

從社會經濟學的觀點看,水庫移民困難的問題本質上是社會財富分配不均的問題,應該進行移民補償體制機制上的改變。水能資源經過開發利用,形成了社會財富,這一部分財富應該在相關人群中得到合理的分配享用。當前廉價清潔可再生的水力發電主要都送到經濟發達地區享用,而資源所在地居民基本沒有享受到。應該合理地調整目前不合理的水電電價,把庫區居民應該享受到的這部分納入到電站的上網電價中去,並全額返回到庫區政府和居民,從機制上解決庫區的經濟發展和脫貧致富問題。

把移民的消極因素轉化為積極因素,妥善地把移民和脫貧致富、把移民和科學的城鎮化結合起來。

水電開發所產生的移民問題是可以很好解決的。再說我國的水能資源都集中在西部的高山峽谷之中,淹沒土地和搬遷居民數量並不是很多,而且這些移民的生活都處在貧困線下,水電開發可以促使這一部分人改善生活條件,走上脫貧致富奔小康之路。長江三峽水庫移民就是一個很成功的先例。

《能源》:在哥本哈根大會上我國承諾了減排目標,而水電的開發必然會起到一定的減排作用,是否會迎來水電的大開發期?當前水電開發應該採取什麼措施,才能充分利用我國的水能資源?

陸佑楣:根本哈根大會上,我國政府提出了減排的承諾,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一再提高,不可否認,水電等可再生能源將在減排中起到重要作用,在2030年前,水電的發展也將迎來一個快速發展的高峰期。

首先,應該健全水力發電工程的決策程序,建立科學的項目核准制度,避免造成已施工項目遭“叫停”之災。

並且,加快瀾滄江、怒江、金沙江等能源集中河流的開發前期工作,儘快完成勘探、規劃、科研設計等前期工作,及時審批核準,決策後由政府招標選擇項目開發商,杜絕“跑馬圈電站”的無序狀態。

其次,必須改革水庫移民政策,制定公平合理的水電財富的分配機制,調整水電電價。並且,加強水電工程的科技研究,認真應對複雜的自然環境,保證每一座水電站安全可靠的建設和運行。

重要的是,我國能源中長期規劃中應落實2030年全部完成在技術和經濟上都可行的4億KW水能資源開發的目標。大型水電站工程技術複雜,施工條件艱難,一般建設週期要十年左右,為此從2010年開始每年必須有1000萬KW的水電機組投產,每年在建規模不得低於7000萬KW,以保證水電事業平穩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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