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時同桌喝酒,自己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會擔責嗎?

Zafery


你不吃不喝,甚至他喝死時,你遲到了剛到場,也一樣得跟大家一起掏錢賠他家屬!所以現在出去喝酒,一個是不像以前一樣有飯局就趕,一般有不熟悉的人在場就儘量不去了,還有一個,熟人一起吃喝,也不像以前一樣勸酒了,反而都是勸少喝,別喝,其實大家年紀到了,我自己身邊還一起喝酒的,都有分寸,不用勸,大家隨量。


自從上次傳同學聚會喝死一個,大家賠錢後,我們相約,聚會時誰喝酒誰自己帶自己買,臺子上大家輪流搶酒瓶不許喝,最後放邊上,誰喝酒誰自己去偷著到,誰喝死大家一口咬死就是誰約的聚會!幸運的是至今還沒誰喝死,喝了回去不舒服,送醫院到有,他老婆似乎


想怪我們,被住院的自己在家拍死心了。

現在這種聚會吃喝,其實能說話的都不願意支持,所以會這麼一出事就讓大家賠,我們這麼辦也就開玩笑騙騙自己,實際沒什麼用,管事的其實是通過這種事告訴我們,沒事少湊一起扎堆,各過各的少惹事添亂。所以真倒黴遇上這事,想脫身是不太可能的,自己看吧,這個聚會值不值得去,這些人值不值得冒此風險喝,我是儘量推,但是真也有情願冒著這個風險一起喝的朋友啊,拼八字吧,開開心心先喝了再說,倒黴就認。要不能怎麼辦呢…


李三萬的三萬裡


這個需要看情況的!

最關鍵的就是當天喝酒時發生的整個情況和經過。一般情況下就是道義的責任,如果發生過強制勸酒等情況的話,可能就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了。因此是否有責任,也確實需要了解清楚當天喝酒現場的情況。這也是區分法律責任的最基礎的調研了。

法律規定以下行為是有責任的:

1、明知對方有病,不能飲酒還要強行勸酒的,這樣的行為如果對方死亡的話,肯定是有責任的。

2、強制對方飲酒。在酒桌上,不管對方的情況,拼命勸酒,或者在對方已經酒醉的情況下,還要讓他喝酒的,這樣也是有責任的。

3、喝完酒,沒有將同時喝酒的人安全送到家。這個也是有責任的。

4、明知喝酒了,還要開車,這樣的行為沒有阻止,如果發生了車禍,也是會有責任的。

5、有時候,喝酒已經過敏或者吃藥了,或者其他已經不能喝的情況下,還要喝酒的。這樣的情況也是有責任的。

大家聚會在一起,喝點酒盡興也是非常高興的事情,但是還是要少喝點,不要強行勸酒,不要強行強迫喝酒,大家自願戒酒,也要少喝點。還要注意,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樣聚會很高興,喝完酒也很高興,這才是酒局的高興之處。

綜上所述,飯局上喝酒助興,也要適可而止,千萬不要強人所難,強迫別人喝酒,酒後不能開車。喝酒後,組織飯局之人最好把大家都安全送到家,這樣的飯局才是好飯局!


睿思天下


同在一桌聚會,桌上總是少不了酒。很多人都有勸酒的習慣,表面說是為了展現熱情拉近關係,或者活躍酒桌氣氛,美其名曰“讓客人吃好喝好”、“賓主盡歡”。

但你知道嗎,以下四種勸酒情形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一、強迫性勸酒

強迫性勸酒是指在對方明確表示不能喝、不想喝之後,仍然使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這類勸酒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

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不宜飲酒,仍勸其飲酒,從而誘發疾病、造成身體傷害等。

如果酒桌上有朋友以自己吃了頭孢、酒精過敏、醫生叮囑不能喝酒等理由推辭喝酒,最好不要再強性勸酒。

三、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回程

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導致突發事故,同桌之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酒宴散了之後,醉酒之人發生意外,同桌喝酒的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四、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

酒駕、醉駕都是比較危險的行為,在明知對方酒後駕車而不加以勸阻的情況下,一旦出事,勸酒者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而對方不聽勸阻的情況下,則不用承擔責任。

甚至同桌吃飯時,自己喝飲料,別人飲酒致死,如果你沒有有效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未曾參與勸酒,那很大程度也是要承擔責任的。所以宴請喝酒最好不要勸酒。

適當飲酒有益,但過量飲酒造成的傷害是很大的;很多人明知過量飲酒的危害,卻還強性勸酒,這跟“前面有個坑、叫你直接跳坑裡”有啥區別?

其實我覺得勸酒這件事挺沒意思的。根據調查數據,對於被勸酒這件事,一半以上的人都表示不喜歡;儘管勸酒藉口是“不喝看不起我”,被勸酒的人喝了,別人也未必看得起你。

大部分勸酒的人沒安什麼好心,大家不妨回顧下究竟哪一類人喜歡勸酒。

一、為了顯示自己的權威

這種一般是級別不太高、但恰好比你高的小領導。部分小領導心態比較惡趣味,喜歡那種“我叫你做啥、你就得做啥”的命令式勸酒,以此彰顯自己的權力。

這種勸酒其實是一種服從性測試,看你是否聽從勸酒者的命令,來觀察你是否肯犧牲自己的身體健康、滿足對方的權力慾望。

你不喝,那就是不給領導面子、不聽指揮,嚴重點說,不符合領導心意。那某些小肚雞腸的人就會在日後的工作中給你使絆子、穿小鞋,處處為難,不勝其煩。

二、故意想看你出醜

醉酒之後的醜態,酒友們即便自己沒經歷過,相比也是見過的。胡言亂語、昏天黑地、吐得一塌糊塗、酒臭熏天。什麼去衛生間吐之後頭插馬桶、醉酒之後滿大街發酒瘋、什麼亂七八糟的話都敢說、什麼事都敢做,種種醜態,十分可笑。

有一類勸酒者就是喜歡看別人喝醉之後發酒瘋的樣子,說不定還會拍照發個朋友圈進行嘲笑。

這類人我最討厭,明明沒安好心,偏要裝作親密朋友,勸你“一醉方休”,實則只是想看你醉酒的醜態。這種人勸酒一般會以“是不是兄弟?”、“不喝就是不給面子”的理由,大家要分清。

真正愛酒的人,既不強行勸酒、也不會過量飲酒,因為這類人真的懂酒,知道“適可而止”,知道“微醺宜人”,既愛酒也愛惜自己的身體,明白喝酒要“細水長流”。

而酒桌上強行勸酒的人,多少都有一些惡趣味,要認清、並遠離這類酒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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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釀酒人


一般會的,這個和你喝的什麼沒有關係,哪怕你什麼都沒喝,但是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以下幾點

第一,你完全沒有勸酒,並且不知道對方身體有其他任何隱性疾病

第二,你們一群人把對方安全送到了家

第三,送到家後還交給了其他照顧的人

第四,如果對方當時就表現的醉酒嚴重,你們還及時的送醫

如果你們做到了這些,但是對方比如的確因為自身的原因,一個人喝悶酒還死了,那麼你們就不用擔責

但是重點來了,此類案件,往往最終都賠償了的

為什麼呢,因為有個神奇的東西叫做人道主義賠償

實踐中,我看過不少類似這樣的案例,就是的確對方喝悶酒,也安全送到了家,也交給了家人,但依然因為自身疾病死亡。

最後無一例外都人道主義給付了,記得很清楚有個案

案例分享 法院認定同桌喝酒的人沒有過錯,但仍需一人補償一萬

王某收到晉升通知非常高興,於是邀請了幾個朋友慶祝,因為開心,王某自己主動喝了不少的酒,喝完酒後,一起吃飯的人就送了王某回都衛生院王某自己的宿舍裡休息,並且仔細交代了同宿舍衛生院的院長,讓好好照顧


結果,王某因為喝酒自身疾病原因死亡了

事後王某家屬起訴了一起喝酒的人

經過法院審理查明,發現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同桌三人飲酒和王某死亡有關係,

也並沒有證據證明三人存在和王某共同飲酒時有強迫、刁難等惡意勸酒行為。且三人也安全的把王某送到了住所交給了他人

而王某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並且職業還是個醫務工作者,肯定清楚飲酒會對健康產生影響,但依然自己選擇了與他人飲酒,應當對自身的死亡承擔責任。

但法院認為,同桌的三人雖無過錯,但處於公序良俗的考慮,同桌的三人應酌情給王某適當的經濟補償。

遂裁判,三人分別與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補償王某10000元,共計30000元。


廖彩琳律師


在社會交往中,無論是在節日聚會、婚禮聚餐還是生意酒會上,飲酒助興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但是,在觥籌交錯、推杯換盞之後難免會有飲酒過多的情形。近年來,因共同飲酒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不斷增加,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



針對“聚餐時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該擔責嗎?”的問題,本人觀點如下:

首先,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與你是否存在勸酒的過錯有關,與本問題中的“我喝飲料”沒有關係,如果你有勸酒的行為,那麼就得承擔賠償的責任。飲酒致人死亡,根據《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大多數情況下應由死亡飲酒人自己承擔損失。



其次,如果在酒桌上有勸酒的行為,那麼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以下情形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不喝完你是不是看不起我”等語言刺激對方或者對方已經在喝醉、意識不清、失去自制力的情形下仍對其勸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飲酒仍勸對方飲酒。比如在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不適宜飲酒的情形下,仍勸其飲酒而誘發疾病造成死亡的。

3、未將酒醉的對方安全護送。如果飲酒者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自我控制力,無法支配自己身體時,共同飲酒人未將其安全送至家的情形。

4、酒後醉酒人慾駕車但共同飲酒人未勸阻的情形,導致飲酒人發生車禍而死亡的。



所以,只要是一起共同飲酒的人,在飲酒過程中就形成了一種特別的結合關係,相互之間也就產生保護他人人身安全的法律上的義務。

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喝酒不勸酒,勸酒不喝酒。大家怎麼看呢?


孤獨的飛象


責任肯定是有的,即使沒有法律責任也有人道責任。

順便說一下,我的一個朋友前兩年也是喝酒走了,那天晚上我們幾個人喝了兩瓶白酒,喝完之後,他們去了KTV繼續下半場。我因為有事情忙去不了(中途他們還有叫我送酒過去KTV,因為我是賣菸酒的。)隔天早上得知他騎車摔了在醫院,我也過去看了,人都摔變形了,等到傍晚走掉了。愧疚啊!一個好朋友就這麼走了。(20161231)連最後一張日曆都翻不過去……不說了。


超速的時鐘


擔不擔責任跟你喝什麼飲料沒有關係,哪怕你不吃不喝一直坐那都跑不了,如果想免責,那就記住,吃飯前要勸每一個人別喝酒並留好證據。我是不是說多了,別成了以後的飯前儀式。


Hunter_911


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不管你喝的是什麼,只要同桌,你就有責任。

如果是他喝飲料你喝酒,他犧牲了,對不起,你也有責任。因為他是被你喝的酒饞死的。一般攤上這種事,都是按倒黴處理的。

不關我的事,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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