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民办“小升初”违规招生、分班考、学籍及收费检查重磅通知!


2018民办“小升初”违规招生、分班考、学籍及收费检查重磅通知!


市教发〔2018〕132号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

秋季招生入学工作专项检查和常态巡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

为不断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严肃招生入学纪律,努力净化教育生态,巩固2018年民办“小升初”改革成果,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规范培训学校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专项检查和常态化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9月20日起开展集中检查,随后进行随机抽查、不间断暗访、月度督查、公布举报电话、常态化巡查检查等,检查将持续进行。

二、检查重点

(一)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

1.核查学校班级数、在校学生数;

2.核查学生录取结果及学生录取方式

3.核查新生分班方式

4.核查学生学籍,确保一人一籍、人籍一致

5.核查学生收费情况

6.核查教辅资料配备情况

此次重点检查民办学校初中情况,随机抽查部分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初中。

(二)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入学工作

1.核查招生录取结果;

2.核查新生建立学籍情况;

3.核查学生人数;

4.核查招生收费情况;

5.核查教材使用情况。

(三)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工作

1.核查需公示信息的公示情况;

2.核查广告宣传规范情况;

3.核查教学配套设施及安全情况;

4.核查任课教师来源及资质情况 ;

5.核查全日制培训机构培训对象情况;

6.核查培训机构教材、招收对象及上课时间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区县交叉检查。9月20日起,组织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区县、开发区学校进行交叉检查,相互督查。

2.信息员反馈。由市教育局随机抽取在校学生家长作为信息员,参与监督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收集整理监督信息。

3.查看监控系统。不定期对建立班级监控系统的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实时动态监控班级人数。

4.设置举报电话。市、区县教育部门设置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举报,市、区教育局根据举报线索直接查处。

5.随机检查。市教育局将组成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学校,直接入校入班方式进行检查。

6.开展回头看。12月,市、区县教育局抽调人员,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回头看”。

7.查看资料。检查台账、广告、教学计划、学生名册、教职工名册等。

8.现场询问。与学生、家长、教师、工作人员等交流,了解相关情况。

2019年春季、秋季开学后,市区教育局将按照上述检查方式再进行两轮复查,不断巩固招生入学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规范招生行为的重大意义,把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二)广泛宣传。各区县教育局要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严禁”要求,向学校、家长宣传招生纪律,消除等待、观望思想,坚决杜绝“开学不招期中招”等行为发生。

(三)严肃纪律。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执行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入学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切实加强各学段学籍管理。学校不得私自招生,不得许愿承诺。

(四)加强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招生问题,各区县教育局要责成相关学校立即整改,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发现涉及教育“掮客”问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努力净化教育生态,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问责。各区县教育局要强化问责机制,对违反招生入学纪律的学校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严肃问责追责,对查实的违规招生行为,将对学校和责任人顶格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六个严禁”的民办学校,依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该校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各区县、开发区于9月30日前将阶段性检查结果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一处,基教二处,高职成处。

联系人:基教一处 杨 诚 电话:86786617

基教二处 崔江红 电话:86786585

高职成处 张传恩 电话:86786571

附件:

1.义务教育学校核查表

2.普通高中学校核查表

3.校外培训机构核查表

4.各区县投诉举报电话

西安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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