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疟疾,健康浙江建设迈出坚实一步——我省通过国家消除疟疾终审评估

10月12日,浙江省消除疟疾终审评估反馈会在杭州召开。

消除疟疾,健康浙江建设迈出坚实一步——我省通过国家消除疟疾终审评估
消除疟疾,健康浙江建设迈出坚实一步——我省通过国家消除疟疾终审评估

国家终审评估组成员,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蔡晓春、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平及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平主持会议。

疟疾曾是严重危害我省人民身体健康的蚊媒传染病,呈现流行区域广、感染患者多和蚊媒传播疾病不易防治等特点。新中国成立以来,在1952年至1973年期间,我省曾发生过3次大的疟疾暴发流行疫情,年发病率最高达到3300/10万,发病高峰年死亡人数达898人。1975年后,全省疟疾仍呈地方性流行。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全面实施疟疾综合防控策略,并在2010年启动了全省消除疟疾工作。经过全省上下近7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疟疾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疟疾疫情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持续下降,1988年全省以县为单位发病率下降到10/10万以下,达到了基本控制标准,1993年全省达到基本消除疟疾标准。自2011年9月13日浙江省报告最后一例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后,未再监测到本地感染病例。至2016年底,全省90个县市区和11个设区市均通过了消除疟疾省级考核,全省基本实现了消除疟疾目标。

2018年8月,经国家消除疟疾技术评估组评定,我省达到消除疟疾国家考核评估的技术要求。在技术评估基础上,10月10-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展对浙江省消除疟疾工作的终审评估。经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综合评定,国家终审评估组认为浙江省消除疟疾工作达到了目标要求,通过了消除疟疾终审评估。这是对我省党委政府和几代公共卫生工作者近70年疟疾防治工作的充分肯定定,也是我省深入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伟大成果之一,在浙江疾病防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省作为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国际交往频繁,输入疟疾病例的风险、输入进而引起本地传播的隐患依然存在。我们将以此次评估作为新起点,重新审视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的要求,把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纳入平安浙江、美丽浙江、健康浙江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之中,实施综合防治策略,全面筑牢健康屏障。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突出强化跨部门协同作战,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紧密合作,各司其责,既巩固现有疾病消除成果,也对一批重大疾病开展攻坚,力争早日消除或阻断一批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切实维护好群众健康权益,为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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