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第4次降准 落地

10月15日,年內第四次降準正式實施,中國人民銀行下調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成為今年以來的第四次降準,而今年以來的四次降準均將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作為主要目標。

首先是今年1月的普惠金融定向降準,釋放流動性約4500億元,主要目的是為了支持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業務,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三農”領域提供貸款便利;其後是4月的降準置換中期借貸便利(MLF),釋放資金約4000億元,主要用於小微企業的貸款投放;再者是7月份的降準,釋放資金約7000億元,主要鼓勵大型銀行將釋放出來的資金用於“債轉股”項目,鼓勵中小銀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支持力度,著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業內普遍認為,歷次定向降準釋放的增量資金逐步上升,針對企業的範圍逐漸擴大,表明政府對於扶持小微企業,增強實體經濟的堅定立場。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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