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在下崗後自己交養老保險,退休時才發現企業在上班時沒給交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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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情況,很明顯是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我們單位應當給職工簽訂合同,交納社會保險。從90年代以來,一直如此。

除非是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原先國有企業的固定工人,他們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前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勞動者應當通過勞動監察機構和社保徵繳機構進行維權。

有人說,社保違法補繳的追究時間只有兩年。這種想法實際上是不對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是連續的,應當自違法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維權有效期。

比如用人單位2007到2017年12月,連續未給職工繳納保險。勞動者在2019年12月以內,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是完全在合理有效期內的。

超出時效怎麼辦?比如到2020年在維權怎麼辦?這種情況下,勞動監察大隊就無法受理了,勞動監察條例賦予的有效期就是兩年。

不過社會保險徵繳機構,仍然有權力征繳社會保險費。人社部對人大代表5063號建議的答覆中明確,經辦機構接到超過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第一款規定兩年有效期投訴後,一般也應按程序進行受理。

實際上,社會保險法中並沒有投訴有效期的限制。而且我們的住房公積金也是這樣公積金條例裡面也沒有投訴有效期的限制。

所以,這種情況應當向相應的社保稽核機構進行投訴。2019年1月1日,我們將社保費的徵收交由稅務部門管理。稅務部門就變成了社會保險法中提交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因此,他們就有權利對企業欠繳社保的行為進行追繳了。

如果企業已經破產倒閉或者無法支付有關費用,勞動者為了順利辦理退休,也可以選擇自己交納承擔社保費,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了。


暖心人社


像你這種情況,我個人分析,你可能下崗比較早,也就說在社保統籌以前已經下崗,可能是90年至92年期間下崗。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你的個人檔案應該有記錄。從你的入廠登記表和勞動局的職工錄用通知書中可以看出來,如果你下過鄉或者參過軍,應該有視同繳費年限。

我想如果是93年以後下崗,在轉移社保關係時,單位欠費,社保是不會同意的。我想這種事情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也許個別地是從96年以後社保統籌)。如果是不正規企業,也許可能發生?

這種情況也只能看個人檔案了。如果你個人檔案丟失,原單位早已不存在,那可能相對比較麻煩,也只能按社保規定辦理了。


Alin94890740


你之要是在國家,任定的企業工作嗎,這就是企業的失職。你去找你幹工的企業,找有關領導問一問,看他如何答覆你。他如果說的不合理,你就去找勞動局,找有關領導,要個合理的答覆意見,和答覆問題。如果你在個人小企業工作,或者是個體企業。你就安著其他人的保險規定叫他給你,補繳上你的,各項養老保險金。如果你有入廠合同嗎,那就安合同規定給你補繳,各項規定的養老保險金。不管怎麼說,他也不能歪取了國家的養老保險金的規定吧。如果都不行,你就要求領導,整取司法員祝,對他起訴到,法院整取,一法處理,一個公道吧。我也不太很懂,你們就做個參考吧。我沒有學文。可能很多錯別字,和錯話,敬清大家朋友們原諒。謝謝。,,,


長青93408428045


樓主你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所在企業職工應當會由所在的單位,去購買一份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

因為每個月你的工資上卡的總額是多少?實際上它會扣除社保之後才是你上卡工資的總額,所以說實際上你每個月的工資,能體現出你這個當月的社保扣了還是沒扣?

再加上如果說,你每個月有查看工資條的習慣,那麼在工資條明細當中,也會明確的列出你的社保費用扣了多少錢?所以一般情況也不會出現。在職職工都不知道自己不交社保的一個情況。

如果確實已經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在辦理社保就有點為時過晚了,因為我們國家也有明確的規定,在退休之前是不可以一次性直接補交15年的費用的。

所以樓主看看去參保一份居民養老保險,因為居民養老保險還是可以直接一次性補15年的,如果說可以補,那麼你只能享受居民養老保險的相關待遇,他比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要低很多。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這樣的情況幾乎不可能存在。因為前面企業繳不繳費與你後面能不能繳費有很大的關聯,你不可能不懂,不可能企業不繳費而你下崗後能夠正常地續繳養老保險,更不可能到退休年齡時才發現。

能在這一時段辦理退休手續年齡的人,在企業代扣代繳社保的,均是有一本養老保險繳費手冊,上面有繳費記錄,由企業勞資科統一保管和繳費。在企業改制時正常情況下是需要將職工養老保險補繳至解除勞動合同之時,才將繳費手冊交由下崗失業的員工自己保管,然後憑【失業證】按靈就人員身份續繳養老保險,且單位繳費在手冊上分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欄,個人繳費就一欄。在個人續繳養老保險時企業有欠費接續不上的,你個人根本續繳不了養老保險。而且一般企業連視同繳費年限都在手冊封底內頁有一個蓋好章的確認證明(退休時會按個人檔案重新確認)。

既然養老保險繳費有繳費記錄,你在續繳養老保險時就清清楚楚,不可能在退休年齡時才發現這個問題。除非你們是不正常的下崗(企業停產倒閉),但你在續繳養老保險時社保就是允許你續費也會告訴你前面的繳費情況。當然,如果你是民企,從來就沒繳過社保,你所謂的下崗後繳費僅僅是開始參保,社保當然不去理會你之前的繳納養老保險的情況。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我是被逼恐嚇威逼利誘買斷失業下崗的!全國幾千萬下崗失業工人!!!都在安安穩穩的生活!挺好的!!!明知道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都老老實實挺著!!!!說明下崗買斷對了!!!!


唯鎖欲為有鎖作為因為鎖以


朋友,像你所講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養老金手冊人手一本,就是說在你未下崗前企業給你辦的養老金手冊是由企業保管的。一旦職工失業了或下崗了,企業會把養老金手冊還給你的,並告知你交到什麼時候,到新單位或自已交費都需出示自己的養老金手冊的。所以說你下崗時企業不可能沒有還給你手冊的,除非企業本來就沒有給你交養老金。還有你如果下崗後去自己申請個人交養老金的話,在辦理的時候社保部門的系統會顯示你之前交的養老金保險的企業名稱和交費年限的。所以講一般你說的情況不會出現的,除非你原來的單位從來就沒有給你辦理過養老金費手續。


cgq147331044


先檢查清楚,如果確實用人單位在用人工作時沒有繳養老保險費的,應該追責用人單位的過錯責任,但另一方面,你自己的每月工資中有沒有扣繳一些費用是繳養老保險的費,難道你沒有一點點的察覺?如果你察覺了又沒有提出的,那是你自己應該擔起的責任了。


徐偉韋


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單位沒繳,就沒有賬戶,沒有賬戶,你自己就沒法繳費,如果可以繳費,社保部門會告訴你單位欠繳,補齊了才可以續交,若要中斷還要補籤個-協議。不知題主提的這個問題是什麼意思?無知嗎?


禁馹偷眺


你在什麼企業?

在國企是逃不掉的!

既使該國企倒閉破產!政府是管你這事的!

如你那個企業是私人的!而且"倒閉關門″了?

那你估計也"倒黴了″!

因為:社保不一定有你信息!如是通過"勞動局"招去的?可查查"勞動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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