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代理給大學生下套「刷單」

人行石家莊支行提示:保護個人信息 防範非法網貸

稿件來源:石家莊新聞網 □本報記者 劉文靜

幫別人在網上分期付款買手機,自己卻收到了催款通知。日前,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發佈一起大學生網絡購物分期付款被騙的金融消費案例。目前不法分子已被抓獲,人行專業人士藉此案例提醒大學生,樹立正確消費觀念,增強對有害網絡借貸業務的甄別、抵制能力。

案例:幫別人網購手機 自己被催款

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通過互聯網分期購物平臺,向在校學生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手機等商品,招聘兼職校園代理,主要職責就是介紹大學生分期付款購物,校園代理按照每單商品金額的一定比例提成獲取佣金。

吳某、丁某等合謀進入這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當了兼職校園代理,實則是給大學生們設置了陷阱。吳某、丁某告訴大學生,無需真正購買手機便可得到“刷單”佣金。具體操作是,學生提供身份證、銀行卡、學籍信息併成功在網絡分期購物平臺購買蘋果手機,吳某等人向學生支付“刷單”佣金,手機歸吳某等人所有,買手機的錢也由吳某等人負責。通過此種方式,吳某等人騙取了網上購買的手機並銷贓獲利。學生得到了少量佣金。

分期網購手機後不久,這些大學生就陸續收到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催還貸款的通知。明明手機是替別人買的,為何需要自己還款?學生們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就報了警。吳某、丁某被抓獲歸案。至案發,吳某等人共欺騙學生65人,騙取手機65部,共計價值人民幣34萬餘元。

經法院審理,判處丁某、吳某等人構成詐騙罪。丁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受騙學生退還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佣金。

提示:保護個人信息 防範非法網貸

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相關人員介紹說,隨著互聯網金融興起,消費金融公司等開始介入大學生消費信貸市場。一些非法金融平臺以“分期償還、低利息、零利息”迷惑大學生貸款,並降低申請門檻,簡化資格審核手續,僅需學籍、聯繫方式等信息,甚至無需線下審核便可以完成放款。網絡借貸迎合了大學生的資金需求,加上部分大學生金融法律知識欠缺,缺少自我保護意識,在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前提下,很容易受到誘惑辦理貸款,而又無力償還,在對方催債情況下,很可能造成悲劇。

人行表示,本案給即將和正在使用網絡借貸的大學生敲響了警鐘,提醒大學生:一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不盲從、不攀比、不炫耀,堅持合理消費、理性消費、適度消費;二要選擇正規的金融服務渠道,確因生活困難需要申請貸款業務的,主動向學校反映困難,通過正規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助學貸款等業務;三要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堅決抵制各類非法網貸業務,有效防範潛在風險,如果不慎陷入借貸糾紛,一定要向學校、家長說明情況或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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