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不讓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

陌客565


不是不讓靈活就業人員補繳養老保險,是全面依法而已,全面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同時也堵塞了在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問題上的一些投機行為。

謝謝《頭條問答》老師邀請。

國家人社部發文要求停止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問題,是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舉措。

對於補繳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問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十分明確。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沒有繳足15年的,可以延遲五年,繳滿15年,領取養老保險金; 對於延遲五年仍然沒有繳足15年的,如果是2011年7月1日之前繳費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15年,領取養老保險金; 對於延遲5年仍然沒有繳滿15年,且是2011年7月1日之後繳費的,可以將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退還給本人,也可以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納15年,分段計算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養老保險金。

因此,對於補繳養老保險問題法律法規規定是嚴密、嚴肅而且具體的。

但在實際執行中,一些地方把從未繳納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放寬到補繳15年。從嚴格意義上講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並且是不允許的。國家人社部發文實際上是重申一些國家規定而已,並不是養老保險政策收緊。

目前在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問題上,有一個傾向是不可取不提倡,或者叫投機的,並誤導了一些人對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認識。即補繳15年問題,就是養老保險只繳15年問題。

所以,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問題並沒有收緊,而是依法補繳。如靈活就業人員從2011年7月1日以後至今年可以補繳,城鄉居民沒有滿60週歲的,一次性可以補繳10年,等等。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仍然是長繳多得,多繳多得。

管見了。











商世好


為什麼不讓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是一個特殊的存在,這部分人群沒有正規單位繳納社保,只能是以自己的身份繳納社保,自己承擔社保的所有費用。不管是自己繳納社保,還是辦退休都需要個人去辦理。

很多人都想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然後在次月領取退休金,但是這樣政策已經在2016年時取消,人社部發2016【132】號文規定,不再允許個體工商戶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來增加實際繳費年限的政策。

但是為什麼會出臺這樣政策呢?我個人認為這樣是因為不想讓很多人佔便宜,如果我們現在一次性都交15年了,保險,那麼繳費基數是按照當年的繳費基數來進行計算,而不是現在的繳費基數,因為在當年那個時候,社會購買力的平均水平與現在是相差很大的。

在多年前就拿社保可能每個月就100元,200元左右,當時的物價水平非常低,100元,200元是一個大費用,但是到如今現在100、200元是微不足道的。如果有現在物價水平來繳納當時的社會保險費用,對於個人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對於國家來說,這是不利的,所以就這樣考慮就會取消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政策。



社保分享專業戶


沒什麼為什麼,社保制度是給大家定的,需要大家共同遵守,所有人都不能例外,開始不想交,快退休了,看到社保的優越了,想今天交完錢明天就領養老金?耍這樣的小聰明?總想佔便宜?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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