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巡察出實效 發現問題301個移交線索18件

2018-10-15 15:57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周普紀

普陀:巡察出实效 发现问题301个移交线索18件

深入開展巡察工作,加大力度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是打通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近日,普陀區委各巡察組向十三屆區委第二輪被巡察的9個單位和22個漁農村社區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分別反饋巡察情況,提出整改要求。

今年4月2日至8月10日,普陀區委派出5個巡察組開展政治巡察。巡察突出問題導向,聚焦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緊扣“六項紀律”, 緊盯“關鍵少數”,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文件資料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共發現各類問題301個,移交問題線索18個。

為確保巡得深入,察出成效,普陀區將巡察觸角一竿子插到底,對被巡察對象的下屬機構一併實施巡察,形成對被巡察單位“1+X”的立體式監督;探索實施“巡察+審計”工作方式,充分整合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工作,在巡察對象和審計對象安排上進行提前溝通協調,同步開展政治巡察和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提高發現問題的精準度;創新實行三種談話方式,以落實“第一種形態”為關鍵,做到幹部群眾“區別談”、設計問題“閉門談”、對前期掌握情況和重點問題“迂迴談”,提高談話針對性。

普陀區將巡察整改作為巡察工作的重要環節,用心做好巡察工作“後半篇文章”。強化巡察反饋力量,實行向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黨組織“雙反饋”制度,推動問題整改。實行分管區領導督促巡察整改工作,明確分管區領導參加分管單位巡察情況反饋會並約談分管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一級一級傳導壓力、夯實責任。對漁農村巡察發現的問題,明確指出問題表現在村社,但根源在於鎮(街道、管委會)黨(工)委,督促其將解決巡察發現問題納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管理。

同時,普陀區委巡察辦還將加大督查督辦力度,適時開展巡察“再監督”、整改“回頭看”、監督“再檢查”,持續跟蹤督辦。對巡而不改、巡而不查等問題,將嚴肅問責,堅決維護巡察制度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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