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區法院成功化解一起250畝耕地租賃合同糾紛案

國慶節假期剛結束,高某等三位當事人一大早就來到原州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激動地從法院工作人員手中接過被拖欠長達2年之久的土地租賃費,連忙表達著對法院的感謝。至此,一起涉及250餘畝耕地,8戶農戶的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在原州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的調解下圓滿化解。

原州區法院成功化解一起250畝耕地租賃合同糾紛案

據瞭解,2012年4月1日,寨科鄉劉溝村六組村民高某等8人(以下簡稱“申請人”)與固原某草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約定申請人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合計250餘畝出租給被申請人經營,出租土地期限為10年,租賃費為每畝每年支付40.00元。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按照約定將土地交於被申請人經營使用,被申請人支付租賃費。但從2017年開始,被申請人沒有繼續向申請人支付租賃費,經多次催要,被申請人拒不履行合同約定。申請人遂向本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申請人解除土地租賃合同,要求其返還出租土地並支付欠付的兩年租賃費且賠償違約金。

受理案件後,原州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對雙方進行調解,專業調解法官經過釋法明理、耐心調解,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被申請人同意解除與申請人簽訂的出租合同並一次性付清申請人土地租賃費。申請人考慮到被申請人公司經營困難的實際,也做出了讓步,同意免去向被申請人索賠違約金。

原州區法院成功化解一起250畝耕地租賃合同糾紛案

9月30日,法院收到賠償款後第一時間通知8位申請人領取土地租賃費,但臨近國慶假期,高某等3人在外地不能趕來,他們在電話中表示“錢放在法院和放在自己家裡一樣放心,他們節後就來領回。”

“看到大家都在收莊稼,我很是著急,土地租賃費沒有著落就意味著我今年算是顆粒無收了,後半年開支都成了問題,能這麼快拿到這筆錢,這下可以讓全家人都高興高興了。”高某在拿到錢後,開心地說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