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沪伦通”监管细节:个人投资门槛300万元

【欧洲时报】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上海与伦敦证券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下称《沪伦通监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媒体分析称,这意味着沪伦通创新业务的各项配套监管规则已经敲定。

设定与基础证券间的转换规则

综合中新社、北京《华夏时报》报道,所谓沪伦通,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是指符合条件的两地上市公司,依照对方市场的法律法规,发行存托凭证并在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同时,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跨境转换机制安排,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

沪伦通机制下,所买卖的是上市公司新增发的存托凭证。其中,在伦敦上市的境外企业,可发中国存托凭证(CDR)在上海股市交易;在上海上市的中国企业,可发全球存托凭证(GDR)在伦敦股市交易。

此次发布的《沪伦通监管规定》共30条。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规则框架的重大进展是CDR和GDR均可以实现与基础证券按既定比例互相转换。证监会权威人士解释道:“允许转换才有连通基础,如果不能转换就没有连通的概念,这是沪伦通实现两地市场互联互通的主要方式。”

《沪伦通监管规定》明确了沪伦通CDR发行审核制度、CDR跨境转换制度安排、CDR持续监管要求、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的监管安排,并明确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

上交所给出市值门槛、投资者门槛

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沪伦通监管规定》制定了配套业务规则,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个人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的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不存在严重的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境内法律、上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参与证券交易的情形。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应当符合境内法律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另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应当符合境内法律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同时,境外发行人申请中国存托凭证首次在上交所上市需要保证: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基础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境外发行人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在伦交所上市满3年且主板高级上市满1年、发行的CDR数量不少于5000万份且市值不少于5亿元。日后CDR每日价格变动不能大过10%。

增加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渠道

按照中国官方此前表态,沪伦通有望今年12月正式启动交易。

分析人士表示,沪伦通的转化机制,有助于上市公司在两地市场挂牌价格趋同。沪伦通的设计还有利于资金往估值较低的一方流动。在A股市场蓝筹股的估值低于英国蓝筹股的情况下,沪伦通会增加中国优质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沪伦通的开通,将推动境内企业与境外资本市场的对接,开辟和增加长期低成本资金来源,降低境内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实现跨境并购。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中国内地居民对于全球资产配置的需求正与日俱增。然而,目前境内投资者跨境投资的渠道有限。此时沪伦通的推出,进一步丰富了境内投资标的、扩大了跨境投资渠道。”

国金证券表示,沪伦通有别于沪深港通,沪深港通是两地的投资者互相到对方市场直接买卖股票,投资者跨境,但产品仍在对方市场。而沪伦通是将对方市场的股票转换成DR到本地市场挂牌交易,产品跨境,但投资者仍在本地市场。沪伦通启动后,对A股短期影响值得高度重视。

官方数据:境外机构连续19个月增持人民币债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登)近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境外机构在中债登的债券托管量达14422.98亿元(人民币,下同),再度刷新历史纪录,也是自去年3月份以来连续第19个月增加。

上海一财网报道,但相较前几个月的增持量,境外机构9月增持规模有所收窄。数据显示,7月和8月,境外机构增持人民币债券均超过580亿元,而在9月这一数字为302亿元。

有分析认为,债券收益率的大幅下降和人民币的贬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币债券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但长期来看,外资增持的趋势并不会改变。中金公司研报指出,不管是从票息收入还是货币汇率分析,境外机构皆有增持境内债券的意愿。

此外,中国放开境外评级机构参与债券评级业务、减免税收、债券通实施货银两讫结算模式等政策将逐步增强中国债市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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