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發布實施意見!教師工資要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

自治区发布实施意见!教师工资要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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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規定提高教師待遇保障、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要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盤活事業編制存量,優化編制結構,向教師隊伍傾斜,增加教師總量。這是昨日內蒙古自治區《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新聞發佈會上發佈的信息。

教師工資要不低於或高於

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

自治區人社廳工資福利處處長李曉明介紹,《實施意見》指出要完善中小學教師待遇保障機制,一是要求各地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核定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在制定調整公務員收入分配政策時統籌考慮中小學教師,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二是要求各地結合實際提高中小學班主任津貼標準,提高班主任崗位吸引力;

三是落實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特殊崗位津貼政策,按照不低於基本工資30%的比例計發;四是提出完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績效工資分配向一線教師、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師傾斜。

“要著力提升鄉村教師待遇。”李曉明說,我區將完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落實蘇木鄉鎮工作補貼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

同時,還要推進高等學校教師薪酬制度改革,擴大高等學校收入分配自主權。李曉明表示,高校可根據本單位實際,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進行自主分配;高校專業技術和科研人員承擔的科技成果轉化、技術開發等獲得的報酬、獎勵,國家和自治區各類重點人才工程人員按規定享受的生活補貼、科研項目績效獎勵、企業科研項目收入,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基數;對專職從事教學的人員,適當提高基礎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的比重;加大對教學型名師的崗位激勵力度,支持高校建立專項獎勵制度,所需經費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在現有編制總量內增加教師編制總量

自治區編辦盟市處調研員馬勇表示,編制作為重要的資源,在教師隊伍建設中起著基礎性作用,自治區要落實統一的編制標準。關於中小學教師編制,2016年自治區制定了城鄉中小學統一的教職工編制標準,2017年自治區編辦根據各地生師比和班師比為各盟市核定了中小學教職工編制。下一步的重點是督促編制落地,確保中小學校正常教學的需要;針對高考改革將會造成高中階段出現編制短缺的問題,《實施意見》提出建立中小學教師編制“週轉池”,專項用於高考改革,為推進高考改革提供編制保障;針對過去編制調整週期長、調整難的問題,《實施意見》要求創新編制管理辦法,加大編制統籌力度,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強調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根據班額、生源變化及時統籌調配後,報同級機構編制、財政部門備案,提高了編制使用效率。

關於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編制,馬勇表示,針對目前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編制緊缺和教職員工配備不齊的問題,《實施意見》提出修訂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下一步,自治區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修訂完善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

“近些年,由於高校不斷擴大辦學規模,學校出現了編制短缺的問題。”馬勇說,為此,《實施意見》提出推動高校人員總量備案管理改革試點工作。下一步,自治區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將制定高校人員總量備案改革試點方案並啟動改革試點工作,以緩解高校用人壓力。

2017年,自治區制定出臺了高層次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政策,並設立了“人才專項編制”。馬勇表示,我區要保障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對於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不受單位編制的限制,使用專項編制進行安置。下一步,鼓勵各高等院校創造條件,積極引進高層次人才,推進高校“雙一流”建設,提升高校教學科研和創新水平。

丨本期來源:呼和浩特日報(記者 苗青)

丨本期審核楊靜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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