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可以投「差評」,騰訊不可以|中傳雲

誰都可以投“差評”,騰訊不可以|中傳雲

昨天深夜,騰訊興趣內容基金(TOPIC)宣佈要重新對他們的第一個投資對象——自媒體賬號“差評”做盡職調查,甚至有可能會協商撤回投資。

已經煮好的熟飯還能變回生米不成?騰訊爸爸微笑著說:抱歉,有錢的話,連撤資都可以為所欲為。

事情的直接起因是,融資消息已經確定並對外宣佈的時候,在眾多科技作者當中引發的反彈。

很多文章開火揭露“差評”崛起前後抄襲或“洗稿”的陳年舊事,認為這種以不正常手段發家致富的投資案例,是一個非常壞的榜樣,對後來的內容寫作者造成了很壞的示範。

馬化騰在朋友圈的回覆,把事情歸結為團隊的盡職調查做得不夠好。然而實際情況可能正相反,就一個新基金的盡調而言,“差評”沒什麼問題。

畢竟“差評”在給內容創造價值這方面,做得太好了。從未來的盈利空間,和商業模式持續性角度考慮都很完美。而抄襲洗稿,實在常見到不值一提,要真深究的話,市面上沒有幾個做起來的是乾淨的,不是嗎?

一、誰投差評都可以

融資不是做慈善。如果一個人只是甩筆桿子有能耐,卻沒有造血功能,不懂怎麼為各個投資方賺錢,今後投資又怎麼退出呢?所以歷史上內容產業的成功融資案例,考慮團隊的盈利能力,遠多於考慮其產品的原創能力。

甚至可以說,在冷啟動階段,這兩種能力一定程度上是互斥的。

我們人的大腦構造和精力有限,天賦也各有不同。一個“自”媒體,也就是一個有協作能力的個人,在默默無聞的初期,能同時具備很強的商業運作意識,能將寫作和運營同時玩得很轉的人,歷史上也沒出現過幾個。

也不用說,這些人總也會有後來文思枯竭的時候,都不得不減少發文的數量。如果必須以一己之力保持原來的更新速度,就無可避免的會選擇借鑑別人。郭敬明以及後來一部分被改編網劇的大IP,就是再明顯不過的例子。

讓文章/視頻/條漫/音樂等文學藝術品,作為一種流水線上的工業製成品,還要求持續輸出,那對於大部分原創作者來說都是很困難的。

截至目前,有越來越多的成功案例總結了自己批量生產爆款的經驗,但能說的出口的經驗,都會讓你產出一些更多時候味同嚼蠟,索然無味的東西,這些東西如果不是站在他們那些成功人士已經有的渠道,根本推不出去。

這就是為啥“合理借鑑”或者公然抄襲別人幾乎是成功人士們的必然選擇。如果騰訊的基金在一開始參考的都是這樣的案例,他自己也只能總結出這個規律,把盈利放前面,對原創能力排一個較低的權重。

不看原創爭議,“差評”是一個很好的投資對象,因為它可以把帶貨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自己也做過騰訊科技的企鵝爸爸,不可能不知道內容轉化為財富的艱難。尤其是在科技、數碼向自媒體方面,硬生生髮展出一個張大媽之外的眾測模式,這生命力頑強得簡直耀眼。

如果說,像是曾經投資過爭議很大的《三生三世》那些作品的阿里,或者其他剛剛切入內容創業的機構和個人去投資“差評”,那一切都很順理成章。

因為它們所謂沒有“內容基因”,自然也就沒有歷史和心理包袱。

甚至,頭條和趣頭條這些去投資“差評”,也都啥問題沒有。因為頭條在還沒有孵化出抖音這種跟騰訊搶奪時間的拳頭產品之前,就算頭條App本身,都不保證能給作者們足夠的吸引力,讓他們“叛逃”微信。

頭條一開始就很重視電商植入、廣告分成這些真的能見到錢的部分。對版權問題,頭條自己最開始也沒有太“潔癖”,後來才慢慢改善。

在商言商,就是把內容明顯的當一門生意來做的話,這種帶貨能力毫無疑問會受到投資者的青睞。市面上大多數有錢的金主,都沒有對原創那麼執著,所以誰去投“差評”都可以。

二、為啥騰訊不能投

有人說,騰訊這次又是一聽風就是雨,聽到“差評”風評不好,就說要撤資,馬化騰就發朋友圈,是不是太遷就網絡輿論,自亂陣腳了?

也許騰訊曾有過有點心慌的時候,例如在被說立知抄即刻的當天,趕緊下架那個產品。但至少在這次對“差評”的應對上,不存在自亂陣腳的問題。

投資機構對投資對象的撤資威脅是極其罕見的,動用這一“核武器”只能是為了保衛騰訊一直所宣揚的原則,以及背後的“內容基因”。

正如事情發展到目前體現出的那樣,投資“差評”隨之而來的風波,對騰訊在內容生態方面一直想要維持的形象造成了嚴重的衝擊。

要知道,騰訊出這個內容基金,以及包括企鵝號等等對作者進行扶持,歸根結底,都是為了保證在微信等平臺上的內容生態是基本健康的,明確要維護原創作者的利益。

特別是在微信公眾平臺,通過最近幾次公眾號的改版,以及原創聲明功能的改進,加上張小龍本人在公開課等場合的不斷強調,都讓人們認為,在騰訊的一畝三分地裡面,至少能對抄襲洗稿等行為,保持在業界平均水平之上的高壓打擊態勢。

但是,就算騰訊說多少萬句話,撒多少億錢,也比不上投資一個“差評”對這個精心樹立的形象所帶來的打擊和破壞更大。

騰訊必須比其他平臺和投資方,都更注重對原創優質內容的保護,這是有理由的。

微信公眾平臺是內容平臺的長期霸主,但一直都不具備一箇中心化的內容聚合與推薦體系,“看一看”始終在試驗階段,大多數公眾號訪問來源是群聊、私聊、朋友圈分享鏈接。

不能主動分發,而只是佛系地“佈施”流量,基於精準分發的其他任何商業化步驟也都很難實現。如果廣點通有頭條廣告位那樣的戰鬥力,騰訊財報上的業績就不需要以農藥驅動了。

如今,微信佔據的巨量用戶時間,正在被短視頻悄無聲息地蠶食。值此關頭,微信iOS新版為公眾號文章設立了懸浮窗,這一快捷方式高於此前所有的界面層級,體現了挽留讀者不跳出微信界面的強烈渴望。

除了原本以為用之不竭的流量,微信現在沒有更多的辦法挽留作者。而如果放任平臺上文章質量一路走低,就是趕走讀者,自毀長城。

所以誰去投“差評”都可以,唯獨騰訊不行。

三、自我證實的預言

單打獨鬥的能量是有限的。大量剛起步和徘徊在起步門檻止步不前的長尾內容作者,不得不在文章的質量和團隊的賺錢能力之間二選一。最終,市場選擇了賺錢能力。

這一選擇推動更多可以這樣,也可以那樣的寫作者,往不擇手段賺錢這個方向去進化。仍然可以培養的好苗子,都拼命的挖掘自己的賺錢能力,不在乎或者放棄不能當飯吃的理想信念。

而那些努力過,但實在對賺錢沒有什麼研究,未來也沒有什麼指望的作者,可能會因為競爭不過也沒人賞識,而乾脆淡出。當然,這跟他們寫的文章質量不好不能劃等號。

此後在互聯網產生的內容資源,其質量因而每況愈下。

內容過度商業化,還帶來另一個很討厭的問題,就是也提高了現存內容平臺的鑑別門檻,增加了識別好文章的難度。

像一些以投稿形式幫個人作者發文章的比較大的平臺,一個編輯一天看四五百篇投稿是常事。而這些稿子看多了真是眼瞎,可以說現在的審稿編輯每天干的,都是給一個年級的作文打分的體力活。

為了快速篩選和識別,審稿編輯們鍛煉出了快速識別“軟文”“槍稿”的速成法,就像“簡歷不要QQ郵箱的”這種一樣。這一點我的感受相當深刻。

我有時候看到了什麼值得表揚和推廣的東西,可能會不惜做“自來水”,在沒有任何費用也沒人找我的情況下“義務”的宣傳他們。但是這種文章在平臺投稿的結果,很多時候都是“太軟了”“沒深度”“實質性內容太少”什麼的。

我當然很憋屈,我還真想找這些廠商討要廣告費呢,誰給我呢?

只是簡單夸人好的投稿現在很難被選中,原因就是整個體系都默認了大家在收錢。畢竟優勝劣汰,那些不想工業化、商業化的作者賺不到錢,早餓死轉行了。生存下來的人都是收錢寫軟文的,所以就認為只要誇獎的文章都是在寫軟文,批評的文章都是在寫黑稿,還真是邏輯嚴密呢。

這又加劇了讀者對文章的挑剔。讀者本身也開始認為,寫科技或者其他的文章,必須是罵人的才值得看,最好整個行業“橫向評測”全罵一遍

;寫一家公司的,得好壞全寫,且壞的一定要多於好的。如果是誇獎什麼東西的,就不看,反正軟文無疑。有些讀者還以揪出了疑似“金主”的蛛絲馬跡為榮,並且一定要發在評論區痛快一下。

這些行為一致的增長了整個中國互聯網的戾氣。

如果說很多中國網民認為,現在網上寫文章的人,都是收了錢才寫的,那他們的這些話就成為一個自我證實的預言。

而反過來,如果獨立寫作獲得的工資足以“高薪養廉”,更多作者願意申報“利益相關”,我們會迎來更多真心的讚賞和批評,看導購看評測也不用那麼累。

批評或讚賞,一個不自由,則另一個無意義。

在這個時候,最有理由不為賺錢,真心扶持內容作者的,也許就是騰訊了。它現在開始公然支持一家以抄襲或曰洗稿能力見長的機構媒體,那就意味著他們放棄了對文章原創性的重視,而把投資和扶持的重點確定到了賺錢能力上,

從根本上否定了一個作者僅僅通過他的文字創造價值,並且獲得價值的可能性。

這就是騰訊投“差評”最大的符號意義,也是最大的問題所在。

四、內容產業何處去

當然,我也非常能理解,如果不以盈利能力來作為評判標準,那又以什麼呢?一個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否清晰,盈利能力是否經過驗證,本來就是盡職調查該做的事情。

武無第二,文無第一。對於文章文學性,知識量,信息量等的價值評判是多角度的,也沒有可以量化的標準。

作者嘔心瀝血寫出來的東西,有可能不會被批評界認同,但過了幾十年之後,又被髮掘出具有獨特的價值——此時談什麼回報都晚了。或者,有一些人也說自己寫了好幾十年的文章,其實還是真的沒有辦法看。就是能力不足,功勞不等於苦勞。

又或者,有些人寫了比較學術的,或者是比較深刻的論點,但是與大眾普遍的情緒相悖,(例如在大家痛罵聯想的時候力挺它?)因此他的文章無法以10萬+這種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作為評判標準,卻又不能否認它具有一定的價值。

對於文章的文學性,或者說是寫作能力的評判,是一個非常寬泛而且複雜的概念,也不太好把握;那相對來說,還是評判盈利能力最好不過。

我想,對於盈利能力的追求,也依然會成為今後對內容創業投資的主旋律,因為我們不能只強調“內容創業”這個名詞當中的“內容”,而忽略了它畢竟是一種“創業”。

可能在未來,有志於運營自媒體,機構媒體的人們,還是需要以善於運營,善於賺錢的人作為主要一方,而那些貢獻文章,貢獻靈感的人,可能會作為較為次要的合夥人——如果他們本身沒有掌管一家公司的能力的話。

遠的不說,近的比如最近出問題的“二更食堂”,食堂君就是一個典型的有寫作能力,但在商業運作上稍遜一籌的角色,他和商業合夥人的配合,實現了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如果不出事,那就是理想狀態。

但是,騰訊重新考慮對“差評”的投資,這體現出的對於原創這條紅線的堅持,即使不能改變以盈利能力為綱的判斷標準,至少也會促使一個更好的現象的發生:

那就是,那些具有賺錢能力的合夥人,不會拋棄他們文筆好的小夥伴,而是必須重新重視起這些人。

如果合夥人自己不能寫作,那他們就要被迫的去重視寫作者這個人力資源,並且給他分配更多的收入的份額。

通過這種方式,耍筆桿子為生的人,才能真正意義上獲得與他們勞動相匹配的回報。現在嚴格執行尊重正版、尊重原創的原則,去做這些努力,無疑就是未來讓一切變得更好的一個新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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