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證監局擬處罰ST昌九三名自然人股東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限制期買賣股票,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江西證監局擬對ST昌九的股東趙海月及周勇等一致行動人給予警告,並處以合計543萬元的罰款。江西證監局已依法向趙海月及周勇、趙平等一致行動人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贛處罰字〔2018〕1號)。

據上交所此前公告,ST昌九股東周勇、趙平系夫妻關係,周勇與趙海月系母女關係,3人構成一致行動關係。

記者調查發現,截至6月30日,ST昌九的股權信息顯示,名叫周勇的自然人持有了926.27萬股,佔股本3.84%,而名叫趙海月的自然人也持有ST昌九163.17萬股,佔股本0.68%,合計共佔有ST昌九股本的4.52%。

公開報道顯示,2015年8月31日,周勇及其一致行動人趙平、趙海月合計持有上市公司1222.1729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5.065%。周勇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持股達到5%時未及時停止買賣並履行公告義務,也未告知公司存在的一致行動關係。此後,周勇及其一致行動人繼續頻繁買賣公司股票。截至2016年3月31日,周勇及其一致行動人對公司的持股達1533.2339萬股,持股比例達6.3535%。經上交所監管問詢和督促,周勇及其一致行動人趙平、趙海月才於2016年8月12日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並承認其一致行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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