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省所有小區實行封閉管理

2月6日,微信公號“江西發佈”消息,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十條措施的公告》。

全文如下:

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十條措施的公告

2020年第2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防控工作“當前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把落實工作抓實抓細”的重要指示要求,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十條措施公告如下:

一、所有村組(小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本村組(小區)居住人員憑有效證件進出,進行體溫檢測。在前期已排查的基礎上,再來一次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不留隱患。無物業管理的一律以網格為單位實行封閉式防控管理。外來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村組(小區),特殊情況進出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二、所有省外來贛人員一律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及村組(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居家醫學觀察對象一律不得外出,實行嚴格的居家隔離硬管控,明確管控責任人。

三、城鄉社區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地村、社區報告,必須由城鄉社區指定的專門工作人員,用專用車輛立即送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避免發生再傳播和交叉感染,並確保第一時間得到診斷診療,嚴禁瞞報、漏報、遲報。在機場、車站、碼頭及交通要道排查到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往來人員時,必須及時安排專人專車送到指定醫院就診。零售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實行實名制登記,第一時間上報屬地衛健部門。

四、對城鄉社區出現確診病例的,各地可根據本地疫情情況,對部分村莊、小區等實行封閉式硬隔離,組織消殺,禁止人員和車輛出入,確保疫情不蔓延、不擴散。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行為,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六、做到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集聚,居民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加強小區環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間做好小區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所有電梯及其他小型密閉場所每日實施預防性消毒,組織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工作。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遇有情況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八、進一步加大對養老院、福利院、監獄、看守所和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場所和群體的防控力度,確保工作落實落地。同時,各地要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無症狀感染者,切實做好排查甄別和減少人員流動等防控工作。

九、進一步提高全民防控意識,通過社區宣傳欄、懸掛標語、微信公眾號、小區設置廣播以及建立小區、樓棟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信息傳達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

十、所有居民一律遵守國家、省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各市縣區可根據本公告,結合實際進一步作出相關規定。本公告自頒佈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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