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江西“留置第一案”宣判:偽造局長簽名 套取170餘萬獲刑6年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李遜報道:5月17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皮某貪汙罪一案。此案系全省首例適用留置的案件。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皮某在擔任昌江區司法局辦公室主任兼報賬員期間,自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先後通過偽造該局局長、法人代表的簽名,私自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的形式,通過昌江區司法局現有經費使用名目和編造經費開支名目等方式,利用財務報銷費用的漏洞先後分32筆從單位賬戶中套取公款總計1730945.3元據為己有。

合議庭對該案進行了當庭宣判,被告人皮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款人民幣1730945.3元予以追繳。皮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2018年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因涉嫌貪汙且存在逃跑可能,皮某成為江西省首個被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的公職人員。這起案件由景德鎮市監委組織實施,於3月3日批准立案、3月5日開始採取留置措施、3月21日解除留置措施。從立案到解除留置,這起全省使用留置措施的職務犯罪“第一案”僅用了19天。

據瞭解,皮某2009年開始在昌江區司法局工作。2017年4月,皮某擔任該局辦公室主任兼報賬員。早在2016年年底,皮某接觸到了網絡賭博。皮某回憶說,經常一天輸一兩千元,他甚至將父親贈送的汽車拿去抵押了5萬元,沒幾天也輸掉了。

眼看窟窿越補越大,想到單位行政印章和法人印章都由自己保管,皮某打起了公款的“歪腦筋”。2017年5月,皮某將一筆10.8萬元的公款套取出來。此後近1年間,他先後通過偽造局長簽名、私自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的形式,利用財務報銷費用的漏洞套取大量公款。他開始拿著公款跟家人到處旅遊,不斷揮霍。同時繼續沉迷網絡賭博,輸掉了80多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