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鐵男利用職務受賄3558萬元被判無期

劉鐵男利用職務受賄3558萬元被判無期

宣判現場

12月10日,今天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罪一案在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接受一審。劉鐵男被控於2002-2012年間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58萬餘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審判長宣讀法院經審理另查明的事實。 案發後,被告人劉鐵男主動坦白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收受南山集團、廣汽集團(,問診)及張愛彬給予的錢款共計1875.3060萬元的事實,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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