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图便宜买来被盗电动四轮车,警察找上门才知犯了法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陈维新

明知电动四轮车来路不正,但舞阳县居民白某某为了图便宜仍将其买走,等民警找上门时,方才得知自己竟然已经触犯了法律……9月26日,记者从漯河市舞阳县公安局莲花派出所了解到,舞阳县居民白某某、源汇区居民王某某、魏某某及其妻子赵某某等4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舞阳县公安局莲花派出所移送起诉,一个“消化”被盗赃物的“链条”即将接受审判。

【市区丢失四轮车,定位显示在舞阳】

2018年5月1日上午,李某霞在市区森林公园游玩时,转眼间,发现自己的四轮电动车被盗,找了小半天也不见踪迹。正郁闷时,李某霞忽然记起,买这辆车时加装有防盗追踪设备。于是,李某霞赶紧翻看电子地图,发现被盗的四轮电动车已经出现在舞阳县莲花镇境内,李某霞立即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村民图便宜买来被盗电动四轮车,警察找上门才知犯了法

民警返还被盗电动四轮车

舞阳县公安局莲花派出所所长刘学东接处警指令后,立即与被害人李某霞取得联系。根据李某霞提供的定位地图信息,民警判断该车暂时藏匿于辖区白庄村。莲花派出所全体民警、辅警迅速在白庄村展开“拉网式”走访摸排。通过民警们不懈努力,最终在村民白某某家发现李某霞被盗车辆并当场起获。

【嫌犯销赃便宜卖,村民图便宜买去】

在李某霞的四轮电车被盗前的一段日子,莲花镇的白某某一直琢磨着买一辆能遮风避雨四轮电动车或是四轮摩托车,因为孙子三个月大了,有个车来回动动方便,但不想花钱太多。

2018年5月1日上午,白某某从王某某处得到消息,镇东郊汽修厂门口,有一辆电动四轮车出售,就是他需要的那种,还便宜,让他去看看。事发后,白某某向民警供述,他当时虽然意识到了这辆车来路不正,但为了图便宜,最终还是花了3500元从魏某某那里买来了这辆估值为6750元的四轮电动车。

【赃车追回不休兵,顺瓜摸藤溯源头】

白某某把自己“中意”的车骑回家后,家人赶紧将车洗刷了一遍,并清除掉车身的标志性贴画,但还没等车晾干,民警便找上了门。白某某家人自知这车来路不正,二话不说就交出了这辆四轮电动车。民警当即将涉嫌违法犯罪的白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村民图便宜买来被盗电动四轮车,警察找上门才知犯了法

白某某接受讯问

尽管赃车被追回,莲花派出所民警并未就此收工,而是以这辆四轮电动车为起点,“顺瓜摸藤”,运用侦察措施,向“上游”追查来源。经过莲花派出所民警长时间的缜密侦查,又先后传讯了涉案人员王某某、魏某某、赵某某。

【交出赃物不算完,购买转移都违法】

白某某等4人被传讯后,都认为把车交给公安,说明情况不就可以了吗?但根据我国《刑法》312条 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案民警在此也提醒道,若明知财物来路不明而贪图便宜购买,那就是犯罪,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时也希望市民朋友能够学会明辨是非,拒绝诱惑,远离赃物,莫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