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圖便宜買來被盜電動四輪車,警察找上門才知犯了法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廣超 通訊員 陳維新

明知電動四輪車來路不正,但舞陽縣居民白某某為了圖便宜仍將其買走,等民警找上門時,方才得知自己竟然已經觸犯了法律……9月26日,記者從漯河市舞陽縣公安局蓮花派出所瞭解到,舞陽縣居民白某某、源匯區居民王某某、魏某某及其妻子趙某某等4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舞陽縣公安局蓮花派出所移送起訴,一個“消化”被盜贓物的“鏈條”即將接受審判。

【市區丟失四輪車,定位顯示在舞陽】

2018年5月1日上午,李某霞在市區森林公園遊玩時,轉眼間,發現自己的四輪電動車被盜,找了小半天也不見蹤跡。正鬱悶時,李某霞忽然記起,買這輛車時加裝有防盜追蹤設備。於是,李某霞趕緊翻看電子地圖,發現被盜的四輪電動車已經出現在舞陽縣蓮花鎮境內,李某霞立即撥打電話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

村民圖便宜買來被盜電動四輪車,警察找上門才知犯了法

民警返還被盜電動四輪車

舞陽縣公安局蓮花派出所所長劉學東接處警指令後,立即與被害人李某霞取得聯繫。根據李某霞提供的定位地圖信息,民警判斷該車暫時藏匿於轄區白莊村。蓮花派出所全體民警、輔警迅速在白莊村展開“拉網式”走訪摸排。通過民警們不懈努力,最終在村民白某某家發現李某霞被盜車輛並當場起獲。

【嫌犯銷贓便宜賣,村民圖便宜買去】

在李某霞的四輪電車被盜前的一段日子,蓮花鎮的白某某一直琢磨著買一輛能遮風避雨四輪電動車或是四輪摩托車,因為孫子三個月大了,有個車來回動動方便,但不想花錢太多。

2018年5月1日上午,白某某從王某某處得到消息,鎮東郊汽修廠門口,有一輛電動四輪車出售,就是他需要的那種,還便宜,讓他去看看。事發後,白某某向民警供述,他當時雖然意識到了這輛車來路不正,但為了圖便宜,最終還是花了3500元從魏某某那裡買來了這輛估值為6750元的四輪電動車。

【贓車追回不休兵,順瓜摸藤溯源頭】

白某某把自己“中意”的車騎回家後,家人趕緊將車洗刷了一遍,並清除掉車身的標誌性貼畫,但還沒等車晾乾,民警便找上了門。白某某家人自知這車來路不正,二話不說就交出了這輛四輪電動車。民警當即將涉嫌違法犯罪的白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

村民圖便宜買來被盜電動四輪車,警察找上門才知犯了法

白某某接受訊問

儘管贓車被追回,蓮花派出所民警並未就此收工,而是以這輛四輪電動車為起點,“順瓜摸藤”,運用偵察措施,向“上游”追查來源。經過蓮花派出所民警長時間的縝密偵查,又先後傳訊了涉案人員王某某、魏某某、趙某某。

【交出贓物不算完,購買轉移都違法】

白某某等4人被傳訊後,都認為把車交給公安,說明情況不就可以了嗎?但根據我國《刑法》312條 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辦案民警在此也提醒道,若明知財物來路不明而貪圖便宜購買,那就是犯罪,就是犯罪分子的幫兇,同時也希望市民朋友能夠學會明辨是非,拒絕誘惑,遠離贓物,莫要“貪小便宜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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