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受限,「老賴」不敢再賴

這是鶴慶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平常而又繁忙的一天。

這天,辦案法官們正在低頭忙碌著各自手頭上的工作。突然,一名年輕的男子進來辦公室,說是來幫岳母交執行款。經詢問方知,原來他是來幫一名叫王某秀的女子交執行款,該女子是其岳母。

因王某秀現在要出國,且簽證都已辦好,但因為其是一名公開的失信被執行人,買不到機票,無法出國,這才打錢給女婿叫他來幫忙交執行款。

話說2015年4月20日,鶴慶縣法院收到了王某芬申請執行王某秀贈與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法官立即開始行動,在常規的查詢渠道下無法查到其可供執行的財產。後申請人提供王某秀及其兒子周某林在香格里拉做米線買賣的消息,執行法官便趕往香格里拉,並將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了與王某秀母子合作的酒店,未果。其後,只要有確切的財產消息,執行法官都前往確認,均無法執行完畢。2016年9月18日,鶴慶縣法院將王某秀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一直到2018年,其還有3萬多元未履行完畢。

直到其因出國受限,王某秀女婿將錢交到法院,該案終於告結。

因王某秀已履行完畢其未履行的義務,鶴慶縣人民法院依法屏蔽了其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該屏蔽24小時後生效。

失信是現代中國社會越來越重要的個人信用破產手段,是法院對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的懲戒手段之一,一旦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將在社會越來越發達的今天,寸步難行。

(鶴慶縣人民法院袁亞川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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