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強制不放中秋假、國慶假違法嗎?該怎麼辦?

秋星夜雨


公司法定假日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工會和勞動者同意,可以適當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加倍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單位強制員工在中秋節與國慶節上班,是屬於違法行為的,同時即便員工同意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但企業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加倍發放工資的,也屬於企業違法。

遇到這樣的情況,必然要聯繫勞動檢查、勞動仲裁等機構。但在這之前,你可以打114查你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電話,諮詢需要哪些證明,你提前收集好,比如強制員工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書面或郵件或短信等證據,如果條件允許也最好準備好自己的工資條明細單。然後先和公司正面協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放假或補發三倍工資。如果協商不成功,再向監察部門電話反饋公司的違法行為,他們會派人過來核查。你也可以選擇直接發起勞動仲裁,有仲裁部門進行調解勞動糾紛。

當然這樣做的後果,通常會導致企業對員工沒有好臉色,甚至找藉口辭退員工。所以員工在申請仲裁等行為前需要有一定的心理準備,甚至順帶著瞭解清楚企業無故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當然了,國家現在對企業的法律規範越來越完善,那些依然不遵紀守法的企業,真的沒有久留的必要,因為這樣的企業總有一天會變著法子侵害員工的各種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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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節,也被叫做月夕、團圓節等,屬於中國的傳統節日,日期是農曆八月十五,中秋節起源唐初,盛行宋、明、清朝代,至今變成我國重視的一個節日;國慶屬於國家制定紀念國家自身的法定節日。中秋、國慶都屬於法定節日,下面先來看一下什麼是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根據各國、民族,不同風俗、紀念要求,按國家法律統一進行規定慶祝、休息時間。此制度屬於國家政治、經濟及文化的反映,關係到群眾利益。


法定假日相關法律法規


用人單位若在法定節假日沒有按勞動法所規定執行去做,員工具有證據的,可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反映,爭取自己利益。


用人單位不按照勞動法規去做,違反制度的,勞動部門會對其進行警告,責令其進行改正;若對員工產生損害,需擔負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法增加員工工時的,勞動行政部門要對其警告,並根據情況進行罰款。


法定節假日薪資規定


法定節假日適若是遇到週六、日,要在工作日進行補假,都屬於帶薪休假。因特殊原因及行業不同導致休息日不能休假,正常工作且無法補休的人員,工資支付不少於平日兩倍的報酬;法定假日不能正常休息的人員,工資支付不少於平日三倍報酬。


懂得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由上可以看出,法定節假日若是未按規定放假,且沒有支付員工勞動法中規定數額工資,也不進行調、補休單位,這種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去維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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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假,有沒有補償措施?

如果補償措施也沒有,那就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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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裡第四章規定
第36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38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39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40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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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法律角度出發,單位強制要求中秋國慶不放假,的確就是違法!

既然違法了,你就可以收集證據然後來一場官司!

注意,我要說但是了。

對,但是,不怕官就怕管,在人家手底下幹活,如果你把東家給告了,以後你也不要想著繼續上班了,這份工作,你夠嗆能夠繼續做下去,除非這個單位沒了你就一定會崩潰。

所以朋友,要麼忍要麼狠要麼滾,三條路,任你選擇。

以上,供你參考!


軍幸子


這麼做明顯是違規的。國家明令要求,單位要保護職工正常的休假權力,和節假日福利。

1、關於職工休假:在保證工作的前提下,除正常的請銷假之外,職工有年休假的權力和福利,單位要調整安排,保證職工享受個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教師享受寒暑假,不享受年休假;另外,請假超過一定天數的,也不享受年休假。對於職工未享受年休假的,可以調休,也可以補給雙倍或者三倍工資(基本未執行)。

2、單位應該保障職工節假日休假的權力和福利:職工有享受法定節假日的假期和福利的權力,如果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要給予調休或者雙倍、三倍工資補償(同樣未執行)。按照傳統習慣,由工會或者單位給職工正常發放的節日福利,比如月餅、棕子等,不能一刀切劃為違規發放福利,應該享受的正常享受,要人性化管理,保障職工的正常福利。

3、不管是年休假,或者是節假日,公職人員應該保持通訊暢通,並保證在單位有事召喚的時候,24小時必須趕回原單位。因此,考慮休假或者利用節假日旅遊的,就要慎重考慮旅遊地點,以確保不耽誤工作,或者因此承受紀律處分。


真寧腔調


國關中秋只是節氣!不放假正明瞭單位工你需要!蘭然可以不放假?

但你工作給你算加班支付工資完全可行!

國家行政單位!照常一樣?如不信!節假期!你可以去看人民政符是否每個單位都有人!出須照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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