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安裝防盜窗失足墜亡,您知道作爲房主需要承擔責任麼?

悲劇!安裝防盜窗失足墜亡,您知道作為房主需要承擔責任麼?

買了新房子,各家各戶通常都會選擇安裝不鏽鋼材質的防盜窗,陽臺晾衣架等。另外一個,空調也是必不可少的。可是您想過麼?高樓層的業主(一二樓的除外)在安裝防盜窗、空調時需要承擔的高危後果麼?您是選擇什麼方式安裝呢?您可能覺得無所謂。都是我出錢,師傅給我安裝到位,哪有什麼所謂的高危風險,唬誰呢?

我給您舉個例子。2018年6月,李先生前些天家裡被偷,所以他找了一傢俬人的防盜窗公司去裝,那人在量尺寸後製作了不鏽鋼門窗,在安裝的時候沒有做足保護措施,結果安裝師傅失足摔死了。那家人不斷騷擾李先生,哲件事讓李先生頭疼不已,又不知道怎麼辦。

悲劇!安裝防盜窗失足墜亡,您知道作為房主需要承擔責任麼?

假如您遇到這種千年一遇的事,您知道怎麼處理麼?下面跟我一起來聊聊。

首先,您是怎麼跟安裝師傅約定的,如果您是去到店裡指定款式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那麼就是您只出錢,對方負責全部其餘的事情。安裝期間您不要伸手“幫忙”。那就跟您一毛錢關係沒有。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不管對方如何糾纏,由他去,忍受不了就電話撥110。彆著急,最重要的一點是確認前詢問並查看對方有無安裝施工資質。如果有,就是以上的操作流程。如果沒有,那請換一家。為什麼呢?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你朋友與防盜窗公司之間是承攬合同關係,不存在著侵權關係,承攬人受傷不屬合同調整範圍,不適用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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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空調安裝的問題:舉例來說,甲:購買人;乙:商場;丙:安裝人員。甲想安裝一臺空調,便到乙商場購買,雙方約定乙商場負責免費安裝空調。乙商場僱傭丙到甲家為甲安裝空調,期間,由於丙疏於安全防範,從高空墜落後死亡。此案例中,甲乙之間是買賣合同關係,甲向乙商場購買空調,乙商場負責免費安裝空調,屬於買賣合同關係延伸的附隨服務。乙商場派僱工丙前往安裝,丙接受了乙商場的指派,屬於執行工作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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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高空作業致僱工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身為本案當中的法律關係主體甲、乙、丙三方,誰應該為丙的死亡承擔責任?下面,進行一一分析:

首先,甲作為消費者,向乙商場購買空調,並享受乙商場提供的免費安裝空調服務,一般情況下,甲不可能也不需要為丙的死亡承擔責任;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甲也有可能需要承擔責任,例如在安裝空調過程中,甲為丙的安全做了一些輔助行為,比如提供繩索或者幫忙固定繩索,如果因繩索不牢固而導致丙墜樓死亡,那麼甲可能因此需要承擔責任,簡單的說就是好心做壞事。因為我們不懂,所以最好不管不問。當然了,倒茶端水還是沒有問題的。

其次,丙作為乙商場僱傭的工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故乙商場應對丙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

最後,丙自身是否需要對其死亡承擔責任,有兩個方面的問題需要進行分析。如果丙在進行高空危險作業時,有沒有盡到對自身的安全保護義務,如果丙在裝空調時,已經儘可能地做好了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那麼丙自身是無需承擔責任的;如果丙在裝空調時,沒能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比如沒有戴安全帽、沒有繫繩索或安全帶等工具保護身體,那麼丙自身就存在一定的過錯,因為這樣的過錯而導致高空墜落死亡,丙是需要為自己的死亡承擔責任。

您看懂了麼?所以俺給您的建議就是,這些我們不懂,我們就找個座位坐下來,等著安裝結束。儘量避免做一個好奇寶寶,不停的問東問西或者伸手相助。有時候你的善意有可能將你拖下水。

感謝閱讀,如果感覺有用,請您轉發。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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