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安装防盗窗失足坠亡,您知道作为房主需要承担责任么?

悲剧!安装防盗窗失足坠亡,您知道作为房主需要承担责任么?

买了新房子,各家各户通常都会选择安装不锈钢材质的防盗窗,阳台晾衣架等。另外一个,空调也是必不可少的。可是您想过么?高楼层的业主(一二楼的除外)在安装防盗窗、空调时需要承担的高危后果么?您是选择什么方式安装呢?您可能觉得无所谓。都是我出钱,师傅给我安装到位,哪有什么所谓的高危风险,唬谁呢?

我给您举个例子。2018年6月,李先生前些天家里被偷,所以他找了一家私人的防盗窗公司去装,那人在量尺寸后制作了不锈钢门窗,在安装的时候没有做足保护措施,结果安装师傅失足摔死了。那家人不断骚扰李先生,哲件事让李先生头疼不已,又不知道怎么办。

悲剧!安装防盗窗失足坠亡,您知道作为房主需要承担责任么?

假如您遇到这种千年一遇的事,您知道怎么处理么?下面跟我一起来聊聊。

首先,您是怎么跟安装师傅约定的,如果您是去到店里指定款式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那么就是您只出钱,对方负责全部其余的事情。安装期间您不要伸手“帮忙”。那就跟您一毛钱关系没有。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不管对方如何纠缠,由他去,忍受不了就电话拨110。别着急,最重要的一点是确认前询问并查看对方有无安装施工资质。如果有,就是以上的操作流程。如果没有,那请换一家。为什么呢?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你朋友与防盗窗公司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不存在着侵权关系,承揽人受伤不属合同调整范围,不适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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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空调安装的问题:举例来说,甲:购买人;乙:商场;丙:安装人员。甲想安装一台空调,便到乙商场购买,双方约定乙商场负责免费安装空调。乙商场雇佣丙到甲家为甲安装空调,期间,由于丙疏于安全防范,从高空坠落后死亡。此案例中,甲乙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甲向乙商场购买空调,乙商场负责免费安装空调,属于买卖合同关系延伸的附随服务。乙商场派雇工丙前往安装,丙接受了乙商场的指派,属于执行工作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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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高空作业致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身为本案当中的法律关系主体甲、乙、丙三方,谁应该为丙的死亡承担责任?下面,进行一一分析:

首先,甲作为消费者,向乙商场购买空调,并享受乙商场提供的免费安装空调服务,一般情况下,甲不可能也不需要为丙的死亡承担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甲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在安装空调过程中,甲为丙的安全做了一些辅助行为,比如提供绳索或者帮忙固定绳索,如果因绳索不牢固而导致丙坠楼死亡,那么甲可能因此需要承担责任,简单的说就是好心做坏事。因为我们不懂,所以最好不管不问。当然了,倒茶端水还是没有问题的。

其次,丙作为乙商场雇佣的工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乙商场应对丙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丙自身是否需要对其死亡承担责任,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如果丙在进行高空危险作业时,有没有尽到对自身的安全保护义务,如果丙在装空调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好了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那么丙自身是无需承担责任的;如果丙在装空调时,没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比如没有戴安全帽、没有系绳索或安全带等工具保护身体,那么丙自身就存在一定的过错,因为这样的过错而导致高空坠落死亡,丙是需要为自己的死亡承担责任。

您看懂了么?所以俺给您的建议就是,这些我们不懂,我们就找个座位坐下来,等着安装结束。尽量避免做一个好奇宝宝,不停的问东问西或者伸手相助。有时候你的善意有可能将你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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