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婚女兵在服役期间怀孕了,该怎么办?

frank1997919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关于服役期间已婚女兵怀孕的问题。



随着招兵政策体系的修改改革,直招士官、文职人员、文职士官等等的加入,将会有大量的已婚女兵在部队的岗位上工作,那么这个服役期间已婚女兵怀孕了是怎么休息的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还特意翻了一下《条例》,条例好像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又翻了《士官管理规定》,规定中有提到,女士官怀孕和哺乳期间一般不安排夜间值班、执勤,不安排其参加禁忌从事的工作。

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家不在驻地的可以安排到士官公寓住宿。 结合以上,其实现在都有产假,肯定是会有休息时间的,部队都是很人性化的,单位领导看见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兵,肯定会有相应的安排措施。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军林天下


在部队里,男女关系是一大禁忌。如果女兵在服役期间怀孕,轻则处分,重则遣送回家。

女兵服役期间怀孕,其实也不是什么特稀奇的事儿。有女兵的部队,一般都是师以上机关才有,像师医院、以前的文工队、通信连等,都有大量的女兵存在,而且都是男女混编的形式。当兵的战士,都是二十左右的年轻孩子,也是最容易触碰情感的时期,男男女女在一起训练生活久了,难免就会产生好感,这是人类的基本情感需求,是控制不了的。

在部队里,男女混编的单位,领导最为头痛的就是男女兵之间的感情问题,也是始终紧绷的一根弦,就怕有些自控力差的战士偷食禁果,所以在管理当中也是刻意的预防和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但很多时候并不是那么容易,不是说非要在一起才能产生感情,有时候一个眼神就能确定了。

如果在连队一旦发现女兵怀孕,连队干部首先想到的就是将事态小化,在最小的范围内及时处理掉,影响范围越小越好,那样连队不受影响,战士也不会受太大影响。但若闹大影响了,闹的沸沸扬扬,再加上有些钻牛角尖的女兵,那就比较棘手了,最后实在做不通工作就只有送回家了。


元芳有看法


从题目来看,既然是已婚女兵,那么说明肯定不是女兵肯定不是义务兵,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士官才能在部队服役期间结婚。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就算晚婚了。

结婚生子,人之常情,部队虽然管理非常严格,但是也是非常人性化的。根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女士官怀孕和哺乳期间一般不安排夜间值班、执勤,不安排参加禁忌从事的工作。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家不在驻地的可以安排到士官公寓住宿。《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八十八条 也是如此规定的,“女军人怀孕和哺乳期间,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家不在驻地的可以安排到公寓住房住宿。

从规定来看,确实是非常人性化的。不仅怀孕期间如此,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女军人、女职工符合晚育规定,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由于该条例尚未修订,估计以后肯定要与现行鼓励生育两个孩子的基本国策相统一),除按照规定享受3个月产假外,还会增加产假90天。这远比地方上的产假要多!


打虎拍蝇


看到有些人的评论,还是聊两句:

1.题主问的是“已婚”女兵,怀孕了,给怎么休息?所以,所谓的男女关系、男女混编甚至出现怀孕后连队干部将事态控制在一定范围等等,都跟题主提问的方向不一致。

2.如果已婚女兵怀孕了,只要将情况向上级报告,就在家安心休息就是了。如果女兵的爱人也是军人,则享有伺候月子的假期!之前英武在部队的时候,给的假期非常短,而现在条令已经修改了。

3.如果恰巧赶上女兵(比如女士官第五年),怀孕了。怎么办?很简单,直接打报告,然后就可以继续留在部队,延期服役,而期间照常发放工资。这就是待遇啊!

已婚女兵,结婚、怀孕,都会有法定的休息时间,所以不要担心!

4.至于说男女关系甚至混编单位等等问题,其实现在部队管的很严格,也没有大家想像的那样不堪,起码英武在读研期间,一层楼就是中间没有任何设置,一层楼房一边儿是女生寝室,另一个边是男生寝室,也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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