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社會人口結構,你覺得有降低法定結婚年齡的人口政策的可能性嗎?

微風捲舒雲


從當前我國的基本國情來看,個人覺得這個可能性非常大。

為什麼說可能性非常大?原因如下:

首先,我們來說說“計劃生育”政策這個問題。為了控制人口增長,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即1982年9月,“計劃生育”被定為我國的基本國策,許多家庭只能被允許生一胎。到了21世紀,國家逐漸意識到老齡化以及人口結構不合理帶來的社會問題,於是,逐漸放開“二胎政策”,而這時的生育率並沒有明顯提升。

前段時間,《新華日報》刊發了一篇名為《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的署名文章,部分學者、專家認為應該設立生育基金,對丁克家庭進行強制徵稅,理由是“生娃是家事也是國事”。

(新華日報文章截圖)

從“計劃生育”到“二胎政策”,再到建議對丁克徵稅,這一系列政策的轉變,無不體現了國家對人民百姓的“用心良苦”。

在這樣的前提背景下,為了社會人口結構,個人覺得,國家極有可能會在未來十年、二十年內出臺一系列的政策來扭轉這樣的低生育率、社會人口結構不合理的“局勢”,而降低法定結婚年齡的人口政策極有可能會被提出並被執行。

我們都知道,我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女性不得早於20週歲,男性不得早於22週歲,這就極易造成晚婚晚育。當然,我們姑且不談中國一些偏遠山區或者經濟比較落後的農村地區的結婚情況,早婚早育在中國只是少數例子。從整體來看,受法定結婚年齡限定和提倡“晚婚晚育、優生優育”政策的影響,我國青年男女結婚年齡普遍偏大。

放眼全球,大部分國家的法定結婚年齡一般在16-18歲。日本:法定結婚年齡20歲,在父母同意下,可以女方16歲,男方18歲。菲律賓:法定結婚年齡16歲。匈牙利:法定結婚年齡18歲,父母同意下16歲。法國:法定結婚年齡15歲。新西蘭:法定結婚年齡18歲,父母同意下16歲……(部分存在爭議,但各國情況基本類似,不再一一列舉)。

目前,中國是全球法定結婚年齡最晚的國家,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人口結構。因此,從總體上看,中國在未來極有可能會修改法定結婚年齡的政策,以此扭轉我國社會人口結構不合理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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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真是沒有必要降低生育年齡。專家教授不要閉門造車了,到下面看看,現在農村都是早婚早育,考不上大學的大都打工,家裡張羅找對象結婚。現在好多農村年輕人生三個四個孩子的都有。

結婚晚不想要生二胎的大都是城市高學歷的一部分人,大學畢業年齡都不小了,還要找工作,在城市買房也有很大壓力。

真正晚婚晚育的都是房價高引起的。

降低分價,讓大部分留城市工作的年輕人都能買起房子,不獎勵也願意生小孩。

農村有弟地出去打工,不去城市買房一樣過得去。


流川花語


人口結構屬於政策調整或扶持範籌,降低法定成人年齡與退體年齡應該是法律建全與修正範籌,本質上說;國家政策可以由執政者決策,法律的修正與增設應該通過提案,辯證,民意公投進行。以法治國規避權大於法以權謀私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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