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合稱「督扶」的總督與巡撫誰的權力大?兩者有哪些區別?

清朝合稱“督扶”的總督與巡撫誰的權力大?兩者有哪些區別?

清朝總督是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制臺”等,官階為正二品,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

清朝總督職位共有以下九個稱謂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除了掌管一省或數省的軍政大權的總督外,清朝也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專管某項政務的總督官職。

清代巡撫主管一省,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具有處理全省民政 、司法、監察及指揮軍事大權。清朝23省級地方均設置巡撫,因此共有23個巡撫職位。

既然二者合稱“督扶”,那麼他們有什麼區別呢?下面小編和大家共同探討一下!

清朝合稱“督扶”的總督與巡撫誰的權力大?兩者有哪些區別?

一是從行政級別看

總督行政級別為正二品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

巡撫從二品可通過加兵部侍郎銜高配至正二品。

不難看出雖然他們兩者間沒有從屬關係,但是從級別看總督略高於巡撫。同時,總督的軍權類似於政大軍區級別,而巡撫的軍權類似於省軍區,可見總督的重要性要大於巡撫。

清朝合稱“督扶”的總督與巡撫誰的權力大?兩者有哪些區別?

二是從管理範圍看

總督可以兼管數省的軍政大權,以文臣鉗制武臣協調各省關係,統一事權,防止各省互不相屬,互相推諉。體現中央對地方軍事控制權的加強。

巡撫為一省的主官,統領一省三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提學使司),即一省的政、軍、司法均由巡撫負責。

不難看出從管理範圍看,總督可以兼管數省而巡撫只管理一省,總督管理範圍大於巡撫。

清朝合稱“督扶”的總督與巡撫誰的權力大?兩者有哪些區別?

三是從歷史沿革看

正統六年(1441年)正月,首次以總督軍務入銜。正統末至景泰初,地方亦多派總督。可以理解為總督成為是1441年才開始正式進入歷史舞臺。

洪武二十四年(1391)命懿文太子巡撫陝西,亦系臨時差遣。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始設巡撫 。永樂十九年(1421),蹇義等26人分巡各省,產生巡撫制度。

因此,可以看出兩者產生時間很接近,巡撫早已總督50年設立,均為明代設立的官職。


小編帶各位總結一下,從行政級別、管理範圍還是歷史沿革總督與巡撫都存在明顯差異。

雖然總督官銜略高於巡撫,前期督權遠過於撫,如兩江總督按例兼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兩撫即不再聽命於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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