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山縣檢察院遇到這起「家長殺害女兒十歲同學事件」會怎麼做?

沫沫茶香


對於這溫州一學生家長因為女兒被同班男同學打傷眼睛,對打人同學家長的認錯態度不滿,於是帶刀進入學校在廁所殺害打人的男孩,這事件大概都有所耳聞。

今天題主關心起這檢查院會怎麼做?

我不是法官,不是律師,跟這些檢查院也沒有打過交道。今天以我個人的看法談談這事。

我從網上看的目前兇手已抓獲,瑞安檢查機關非常重視,已提前介入調查。


有網友跟我說這殺害學生的家長是有精神病,因為疼愛女兒,知道女兒被打,對方家長認錯態度又不誠懇,被激怒一下可能精神問題去行兇了。我聽說精神病人殺人可以免於法律制裁或減刑。不知網友說的這兇手精神是真還是假病。


我看視頻上的遇難男孩爸爸非常悲痛,非常氣憤,說一定要把兇手繩之以法,還兒子公道。這樣看來調解賠錢之類的他肯定不接受了。


如果說這兇手不是精神病的話肯定是要負刑事責任,受到嚴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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