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區司法局開展全區人民調解工作培訓

红桥区司法局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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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關於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切實抓好全區人民調解隊伍的規範化建設,提高調解人員工作能力、增強綜合素質。近日,紅橋區司法局在區委禮堂召開人民調解工作培訓會。全區11個司法所全體幹警和122個社區的調解主任共計150餘人參加了培訓。

红桥区司法局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培训

培訓會上,紅橋區司法局黨組書記白偉做開班動員,強調人民調解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間糾紛的有效手段,是社會治理和社會穩定的緩衝器、減壓器、調節器,被國際社會譽為“東方經驗”,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多年來,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和廣大人民調解員紮根基層、心繫百姓,創新舉措,把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了萌芽階段,為促進鄰里和睦、社會和諧作出了重要的貢獻。新時代賦予了人民調解新使命和新方向,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必須主動適應時代需要,要以全覆蓋為目標,著力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要以專職化為方向,著力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實現人員職業化、業務專業化;要以行業性專業性為重點,著力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堅持依法設立、規範運行、分類指導;要以信息化為手段,著力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創新,推進互聯網與人民調解工作的深度融合;要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為主線,著力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效能,努力在更高層次、更廣領域發揮好人民調解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從源頭上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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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區訴前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人民調解員王立新對人民調解工作的職能、原則、特點進行了說明,並引用具體事例對人民調解文書規範製作、調解技能及應把握的原則進行了全面講解,隨後又對《人民調解法》進行了解讀,強調人民調解員要在日常的調解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在矛盾糾紛中公正公平地進行調解,以事實為依據,多交流、多取證,面對當事人在調解中提出不合理要求,調解員一定要耐心疏導、結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糾紛惡化升級,在不超越法律底線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此次人民調解工作培訓會,拉開了我局人民調解工作系列培訓的序幕,今後我局將陸續組織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活動,進一步提升全區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技能,豐富調解員的法律知識水平,促進我區調解工作進一步有序、高效、專業開展。

會後,與會調解主任紛紛表示,一定要把學到的知識和方法運用到今後的調解工作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紮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為維護轄區的和諧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基層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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