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損6.7億!一份檢察建議解決14年土地閒置案

挽损6.7亿!一份检察建议解决14年土地闲置案

11月7日,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收到了西安市國土資源局送來的某房地產公司補繳6.7億餘元土地出讓金的票據,該房地產公司承諾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開工建設。一塊地處黃金地段且閒置長達14年的上百畝土地終於得到妥善處理。

今年3月,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轄區內與高新開發區接壤處有一塊已經出讓的100餘畝閒置土地,十幾年未開發使用,造成土地資源的極大浪費。隨後,該院經深入走訪調查後查明:該閒置土地面積達118.318畝。某房地產公司在2003年取得上述土地後,長期不依法開工建設,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2003年7月,某房地產公司與西安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以390萬餘元的出讓價格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同年9月,該公司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一直未動工開發。2008年2月,西安市國土資源局作出《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該公司取得的土地閒置期限已滿2年,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應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鑑於該公司已重新辦理了立項、規劃用途變更手續,不再收回土地使用權,對該公司作出罰款78萬餘元的處罰決定。其後,國土部門多次要求該公司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補繳土地出讓金,並對土地進行評估,評估現價值約為6億元,但該公司一直未依法辦理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手續,也未補繳土地出讓金,未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長期不正式開工建設。

4月24日,在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西安市人民檢察院的支持下,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向西安市國土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依法對該房地產公司長期閒置土地的行為予以處理,保護土地資源不被浪費,保護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否則將依法啟動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程序。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在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制定了整改方案,多次約談該公司,督促該公司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手續。

10月27日,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向雁塔區檢察院書面回覆,該局與某房地產公司已於9月12日簽訂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約定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付清土地出讓價款共計6.7億餘元,2018年5月31日之前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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