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母子做买卖,卖的是国家独一无二的资源,就这还嫌赚的少

汉灵帝本是一个小小亭侯的儿子,属于落魄的皇族,要不是运气太好做了皇帝,也就相当于民间一个小地主。不过他虽然做了皇帝,却不忘本,依然保持着乡下小地主的作风。皇帝号称天下之主,富有四海,但在灵帝眼里,这些都太虚了,觉得这钱要攥在自己手里才行。于是外邦、各郡、各封国每次进贡,未纳入国库前,他就先行抽成据为私有,直接送进皇宫,还美其名曰“导行费”。这种行径,就连他身边的宦官吕强都看不过去了。写奏章委婉地劝他作为天子,当以天下为重,不要为贪几个小钱惹得百姓不安。灵帝还没看完就大怒不已,把奏章扔在地上,对张让大骂吕强可恨。张让自然顺着他,也把吕强大骂了一顿。从此之后,汉灵帝继续我行我素,“导行费”照收不误。

不过,汉灵帝也渐渐发现,仅靠“导行费”这样敛钱,虽然有效,但是太过麻烦。自己既然做了皇帝,就要发挥一下皇帝这个资源的优势。终于,他发现了皇帝手中掌握着一种独一无二的热销产品,那就是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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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绝招还是他的母亲董太后给他提供的,董太后出身小家,本来就是一个嗜财如命的人物,忽然一夜之间飞黄腾达做了太后,这份贪欲就更是涨到了极点。当董太后得知前代有过卖官的事情时,顿时感到这是一股巨大的潜在财源,立刻喜上眉梢,报告给了儿子。具有“商业头脑”的汉灵帝也一拍即合,马上下诏,在上林苑设置了卖官的机构,公开卖官。

东汉的卖官起于邓太后,但那时只是偶尔为之,以比较温和的方式征富人之钱来“佐国之急用”而已,并没有将之作为生财的工具。但汉灵帝的情况就有所不同,他可是把这个当作天字第一号买卖来做的,自然不满足于前代的那种小打小闹,而要“正规经营”,于是就对各项官职明码标价,列出一张价目表来。当时初步定下的价格是:年俸600石的官职600万钱,2 000石的官职2 000万钱,依此类推,按官定价。除了皇帝的位子不卖之外,上至三公,下到县令,统统可以拿钱买到。即使是国家选拔的特殊人才,也要交一半或三分之一的费用。如果是肥缺或者重要职位,就得另外加钱。当然啦,这么直接地说拿钱买官毕竟有点不太好听,于是对卖官所得的钱,就起了一个专门的名字叫“礼钱”——只是赤胆忠心的官员给朝廷送礼嘛,于是买方卖方,就都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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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灵帝的这场卖官大买卖从光和元年(178年)一直做到中平元年(184年)。买卖做久了,价格也就要随行就市,有所调整。地方官由于直接临民,刮起地皮比较方便,售价就要比朝官高上一倍,各县贫富不等,县官售价也就各不相同。不但平民想做官要买,就是官吏想升迁,也得出钱。为了激励他们出钱的踊跃性,求官的人还可以估价投标,出价最高的人就可中标上任。当然,买官的价格并不固定,也可以根据求官人的身价和拥有的财产随时增减。比如崔烈想当司徒,因为他出身于北方的名门望族,又是个大名士,便通过关系,只花了五百万钱就买下了价值一千万的司徒。到册拜之日,宫廷举行隆重的封拜仪式,灵帝亲临殿前,百官肃立阶下。望着崔烈春风得意的样子,灵帝突然觉得他这司徒一职来得太便宜了,忍不住惋惜地对随从亲信嘟哝:“这个官卖亏了,本来该要他一千万的。”旁边的中常侍便插嘴道:“他能出五百万,已经很不错了。陛下您要有点品牌意识,像崔公这样的冀州名士,岂肯轻易买官?现在连他都认可陛下的产品,正好给我们做免费广告,以后这官位就会更畅销了,陛下还担心收不回本来?”事后,崔烈的儿子对他说:“大人实在不该买这个三公,外面议论纷纷,都嫌这官有铜臭味。”“铜臭”这个典故就是从这儿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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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如此,灵帝对于打折售出官位到底不太愿意。于是他规定,以后官吏的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须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标价,也就是说,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这么一来,许多官吏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做官费”而吓得弃官而走。没人当官,汉灵帝的买卖岂不是要亏本?所以,有些人不肯贪赃枉法,请求不去做官,竟然被强迫派去。比如,当时司马直是著名的清官,因而皇帝特别减价,只收他三百万钱,派他作巨鹿郡太守。得到诏书后,司马直很不情愿,就想以请假为名,不去上任,但却得不到批准,没有办法,只好勉强答应。他走在路上,越想越气,就上书皇帝,在援经据典、抨击时弊后,服毒自杀了。

当然,像司马直这样死心眼的人,是太少太少了。汉灵帝这么有“经济头脑”,那些官们也不是傻子。大部分人一当上官就拼命捞钱,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把买官的钱挣回来。如此自然要加大对百姓的盘剥,弄得哀鸿遍野,民不聊生,在灵帝黑暗的统治上,又重重地抹上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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