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成為代步工具的首選
許多人不管是出門聚會
還是著急趕火車、飛機
都會選擇出租車作為代步工具
方便不說,價格也不是很貴
然而,近日大連一出租車司機
向乘客收取200元“超速罰款”
這“超速罰款”是什麼?
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事件回顧:
10月1日10時7分,新浪微博上一條《女孩自曝打車從北站到大連站要200元,司機路上超速還稱:上面有人》的帖子在網上迅速傳播開。
爆料女孩稱,自己是一名外地學生,1日早上準備乘火車回家過節,不想到大連北站後發現自己走錯了站,無奈只好從大連北站搭乘車牌號為遼B02T86的出租車趕往大連站。由於當時距離發車時間很近,為了能夠趕上火車,在運營過程中,出租車司機向女孩提出自己的要求。不想,出租車司機以“時間來不及必須要超速,超速要交200元為由”與女孩進行議價,並收取200元“超速罰款”。
市交通局出租汽車管理處通過微博得知此事後高度重視,迅速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調取遼B02T86出租車內的GPS錄音,並傳喚涉事駕駛員前往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稽查大隊接受調查。
10月1日15時,駕駛員王志濤攜帶一份自述材料趕到稽查大隊。
王志濤在材料中稱,由於當時下點小雨,道路比較溼滑,按照正常速度從大連北站到大連站,女孩根本趕不上火車,“我已經提前告知乘客要想趕上火車,只能超速跑,按照規定會罰200元扣6分,只需要她支付因超速所造成的200元罰款費用,扣分的事情我自己解決。”
王志濤稱,下車時,女孩要支付20元車費,自己不同意後,女孩支付了200元車費,自己並沒有威脅女孩,而且由於怕女孩走錯,還親自拎著行李箱將女孩送到了大連站入站口。
經調取車內GPS錄音證實:10月1日上午7時59分,遼B02T86號出租車駕駛員王志濤在大連北站拉乘一名女乘客,8時20分到達大連站,用時21分鐘。在營運過程中,王志濤以“時間來不及必須要超速,超速要交200元為由”與乘客進行議價,並收取200元“超速罰款”。不僅如此,王志濤還存在違規使用對講機的行為。
該辦案人員表示
王志濤的行為已構成議價、未按規定使用對講機,根據《交通運輸部》2016年第64號令的相關規定,給予王志濤處以2000元罰款、從業資格證扣12分,沒收對講機,下崗學習7天的處罰,並在全行業進行通報。
愛財也要取之有道
這種漫天要價的行為
不僅給自己行業抹黑
更給咱大連抹了黑
出租車司機朋友們
都長點心吧
文字:大觀新聞記者畢重偉
校對: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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