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勸阻心臟病老人別在電梯抽菸,老人病發法院輕判是否合理?

近日在網上瘋傳的老人在電梯裡抽菸,醫生上前勸說與老人別在電梯裡抽菸,雙方發生爭執,爭執結束後,老人在行走過程中心臟病發作,倒在地上經搶救無效死亡。老人家屬將醫生告上法庭,訴訟請求索賠40萬。

法院經審理後一審判決醫生“補償”老人家屬1.5萬元,二審結果尚未宣判。

那麼法院判決醫生“補償”是否有依據呢?老人家屬的訴訟請求會否得到二審的支持呢?

法院一審判決合法合理

一審法院認為老人的死亡時間在和醫生爭吵結束後,難以確認老人的死和醫生有直接因果關係;所以在雙方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根據民法的公平原則,判決醫生“補償”老人家屬1.5萬元。

大律司提示:補償和賠償雖相差一字,但在法律上有本質區別。賠償是指受到侵權一方從侵權方得到的賠償;補償是雙方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法院根據公平原則讓沒有損害的一方給受損方一些經濟幫助。

老人家屬訴訟請求難以得到支持

小編認為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與理由是比較符合民法預期的,家屬索賠40萬的訴訟請求難以獲得法院支持;且社會需要法律判決為社會注入正能量,倘若法院判決家屬獲賠40萬,以後大家見到別人有什麼不文明的舉動,可能都不敢上前制止,是對社會正能量的一種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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