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網絡小說」野蠻生長

不能讓“網絡小說”野蠻生長

“網絡小說也不能藏汙納垢,更不能隨心所欲地野蠻生長……”在日前召開的中國“網絡文學+”大會上,與會者從網絡文學的創作質量、責任擔當、IP打造等多個角度進行了深入探討,不少人對網絡小說現狀深表擔憂。

網絡小說主要指依託網絡基礎平臺發表傳播的小說。隨著互聯網發展和手機普及,人們讀小說不再侷限於“紙版”,通過手機或電腦屏幕閱讀,成了不少人尤其是年輕人的“習慣”。客觀地看,由最初網友自娛自樂,到如今網絡小說興起,並轉化出版圖書,改編影視作品、遊戲、動漫及相關產品,“網絡小說”不僅培養一批網絡作家,充實小說創作方式,豐富人們文化生活,也對影視遊戲等行業產生深刻影響,已成為一種以網文IP為核心的新業態和新商業模式。

不能讓“網絡小說”野蠻生長

網絡小說的好處如此多,為什麼還有人對此擔憂?凡事都有兩面性,網絡小說也不例外。看那些網站或APP上網絡小說排行榜,一個個“惹火標題”“噴血圖片”,刺激著人的感官,以誇張手法醜化社會和黑化官場的內容也是大行其道,“很黃很暴力”成了網絡小說的流行“奇觀”。不僅如此,那些熱衷於架空、玄幻、穿越等幻想類型,脫離現實基礎,讀起來過癮的作品,社會價值卻令人生疑;一些肆意抄襲、拼湊他人作品現象,也成了文學創作的“毒瘤”。

人們常說,有需求才有市場。但是,“需求與市場”應當建立在法治基石上,至少要遵守社會公序良俗。人們要問,那些低俗、庸俗、媚俗的網絡小說,那些“城會玩”“太心跳”的情節,對於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是不是一種“侵蝕”?IP市場機遇很大,“網絡小說+”有著廣闊空間,但不能為了賺錢而為所欲為。我國《出版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出版物不得“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不得“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和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內容”。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小說也不能藏汙納垢,更不能隨心所欲地野蠻生長,網絡小說和現實小說都必須守法守規,沒有特殊和例外。現實小說不能“很黃很暴力”,網絡小說也不能“很黃很暴力”。

不能讓“網絡小說”野蠻生長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文學,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精神。進入新時代,我們需要什麼樣的網絡小說?網絡小說如何與新時代相呼應、相匹配,為新時代提供正能量?這是網絡作家、網站和管理者需要嚴肅思考的大問題。希望網絡作家把握時代脈搏,承擔時代使命,聆聽時代聲音,尤其要把握正確導向,端正創作態度,認清寫作責任,時刻檢視自己,始終自律自強,使自己的網絡小說之路走得更遠更堅實。希望主管部門勇於扛起責任,拿出有效監管措施,進一步規範網絡小說創作與傳播,狠剎“很黃很暴力”之風,讓觸“紅線”“底線”的低俗小說的作者和傳播渠道,付出一定代價,在法治軌道上,構建起積極向上的網絡精神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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