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铜仁这3名公职人员被通报

近日,思南县纪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

思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田维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田维友在任思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期间,2015年2月和2016年2月,经田维友签署“同意报销”后,思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编造虚假出差差旅费报告表的方式,分别从县供销社资产管理中心报销了5400元、6500元人民币,用于给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发放年终福利,其中田维友个人分别领得人民币600元、800元,共计人民币1400元。2017年12月,中共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田维友党内警告处分,对其所涉违纪资金人民币11900元予以收缴。

2

思南县贵州顺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成员汪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贵州顺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成员汪辉承建了思南县张家寨镇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了得到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张某某的关照和拨款提供方便,汪辉于2016年春节前在张某某办公室送给张某某现金人民币10000元。2018年1月,中共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汪辉党内警告处分。

3

思南县香坝镇畜牧水产站站长李太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李太胜在任思南县香坝镇畜牧水产站站长期间,2013年,李太胜在上报种草养殖规模户时,收受香坝镇楼房村村民梁某某价值人民币500元的福贵香烟一条,同时李太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月,思南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李太胜警告处分,对其收受的福贵香烟一条折价人民币500元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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