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情况下,企业工资该如何计算,发放?


2020年疫情情况下,企业工资该如何计算,发放?

延迟复工和延长春节假期一样吗?

企业不能提前复工,能不能安排员工在家办公?

在家办公有没有加班费?

企业人员复工前开庭有没有加班费?

一、为什么推迟企业复工?

为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有效控制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文件,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各地政府可根据疫情的具体情况下发了企业推迟复工。

各省一级的地方政府发文,一方面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授权。另一方面,各地除西藏外均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可以就本行政区域内响应措施作出决定。

二、推迟企业复工的工作时间的性质是什么?

既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2020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这三天的性质是休息日。那么,延迟复工的2月3日至2月9日的性质也应当作为休息日处理。

三、企业为什么不能提前复工吗?

推迟复工的文件是具有强制力,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本地规定的截止期限前即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


如果其他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确需提前复工的,各地还建立了提前复工审核报备制度,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报相关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

四、1月31日至3月9日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但本人的意见为,各企业可以按两种行为处理,

第一,延长的春节假期不属于法定休息日,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我国的法定休息日全年共计11天,其中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第二,虽然本次延长3天假期,并非普通劳动法范畴的休息日,而是因为疫情严重,国务院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采取的防控隔离措施,属于特殊情形下的强制休息,仍应界定为休息日。

第三,延长的春节假期应该属于休息日,期间员工不上班,正常发放工资;期间如果员工上班,可以调休或者补休,也可以发放2倍工资作为加班费。

面对疫情,我们需要拧成一股绳共度难关。企业有社会责任,对于加班的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也要树立与企业共同发展的意识,既然政府号召不休息就响应号召,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及时复工本身就付出了减少经营利润的代价,劳动者不应再要正常工资让企业承担更大的责任,应与企业同舟共济。


五、如果劳动者1月31日至3月9日期间加班工资,企业如何应对?

如果劳动者加班的话,用人单位的应对措施,当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首先要补休,不补休的话就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六、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和经批准提前复工企业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和经批准提前复工的企业,属于正常上班,工作日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即可,无需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无需支付工资,当然如果休息日加班的话,需要安排补休或者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七、企业未经批准就复工,有什么后果?

如果有的企业强制提前复工,则该单位、其相关负责人有可能面临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警告、罚款、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甚至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存在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等情形的,可能承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20万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八、不少网友提问,员工隔离期间有工资吗?

1月24日,人社部就发布通知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河南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广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九、劳动合同到期的话,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

受到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不少企业已经宣布延迟复工,而这一政策,也着实打乱了不少人的计划。对员工们来说,这一系列延迟复工的政策,只会影响个人的薪资。但是,对企业本身来说,其实是一个巨大的损害。

目前,国家呼吁企业不得提前复工,不得开展聚集性活动。其实,这样的政策让不少企业也是举步维艰。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受到长达半个月左右的延迟复工政策,这就意味着“收入为0”。

这10多天的时间对大型企业来说,可能不会造成过多的影响,但是对中小企业来说,尤其是很多刚起步的企业来说,这10多天还是损失较多的。尤其是企业们还要薪资照发,社保照缴,房租租金照付等,让创业者们感到压力更大。当然,压力不止对于创业者,到期该还的信用卡、花呗、该交的房租,对每个普通就业者来说也都是不少的负担,如果是固定月薪的就业者可能压力还相对少点,但如果是销售类提成岗位的话,那造成的工资冲击还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是花存款老本的时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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