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有黑恶组织为炫耀恶名,发放“黑社会成员证”

5月13日的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李民通报了5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其中,竟有黑恶组织向骨干成员发放“黑社会成员证”炫耀恶名,被公安机关一举打掉。

成立“保安公司”

豢养打手暴力讨债

2019年1月23日,青岛公安机关打掉以赵某韶(男,55岁,青岛市李沧区人)、田某(男,42岁,青岛市城阳区人)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破获刑事案件22起,查扣涉案资产2200万元。

该组织为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合同、肆意认定违约、虚增债务等手段,实施“套路贷”犯罪;接收不良资产,强立债权,插手民间纠纷;成立“保安公司”,豢养打手,暴力讨债,肆意滋事;开设律师事务所,为其违法犯罪提供法律“保护”,严重破坏当地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向骨干成员

发“证”炫耀恶名

2019年3月19日,枣庄公安机关打掉以刘某(男,39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破获刑事案件21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1460万元。

该组织通过向骨干成员发放“黑社会成员证”炫耀恶名,肆意打压同业竞争对手,非法控制当地及跨省多个市县生猪收购市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威胁、辱骂政府执行公务人员,目无法纪,为非作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霸占土地

逼迫多人离家出走

2019年2月27日,东营公安机关打掉以魏某厂(男,45岁,东营市东营区人)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破获刑事案件19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600余万元。

该组织霸占多家企业及土地,逼迫多人变卖房产、离家出走,逐步形成以魏某厂为组织、领导者,魏某杰、张某伟等为骨干成员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非法获取

煤炭运输、购销份额

2019年1月10日,菏泽公安机关打掉以董某允(男,43岁,菏泽市郓城县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破获刑事案件30余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883万元。

该组织勾结煤矿管理人员,非法获取煤炭运输、购销份额,暴力打压同业竞争对手,非法控制郓城县赵楼煤矿煤炭运输和煤矸石交易,攫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大肆盗运河沙,

非法攫取经济利益

2019年3月21日,根据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经省公安厅初查并指定管辖,泰安公安机关打掉以金某(男,26岁,临沂市兰陵县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破获刑事案件10起,查扣涉案资产近300万元。

公安机关查明,金某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以山东恒润实业有限公司为掩护,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欺压当地群众,大肆盗运河沙,非法攫取经济利益,逐渐形成了以金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通讯员 刘贵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