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发放“扶贫猪”加收运费 扶贫工程中的贪污乱象

【热点梗概】

“发‘扶贫猪',还要我们自己出200元的运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中山乡群众向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反映问题线索。

发放“扶贫猪”本是为了帮助贫困户脱贫摘帽的一件利民好事,可是在运作过程中却暴露了诸多扶贫乱象,所谓的发放“扶贫猪”,却让扶贫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劫贫”。扶贫领域“雁过拔毛”,“拔走”的不仅是弱势群众的“救命钱”“养家钱”,影响广大群众对精准扶贫的感受。这类腐败虽然数额相对不高,但对党群干群关系伤害极大。试问倘若有一层把关者能够尽职尽责,又怎会向老百姓伸手收取运费?

“发‘扶贫猪'收运费”应当作为各地扶贫的“反面教材”,同时我们更期待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发挥作用,确保每一分扶贫款都用在刀刃上。强化精准监督,聚焦扶贫领域,大力整治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的腐败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才能让困难群众体会到关怀和温暖。

材料来源:http://comment.gog.cn/system/2019/06/03/017261010.shtml

【题目】

对于发放“扶贫猪”却向村民额外加收运费,你怎么看?

【答题要点】

1.表明主要态度。

扶贫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惠民利民,帮助群众发家致富。但是部分官员在其中额外加收费用的做法导致扶贫政策大打折扣,违背了扶贫政策的初衷,这样的“假扶贫”才是真问题。

2.分析消极影响。

(1)加重村民经济负担。发放“扶贫猪”额外向村民征收运费,增加了这些原本就不富裕的村民经济支出,造成额外的负担。

(2)影响脱贫项目的实施,达不到脱贫效果。官员“雁过拔毛”式的贪污,使得国家惠民资金“惠官而不惠民”,导致扶贫政策无法真正地落到实处,弱势群众无法真正地脱离贫困。

(3)影响干群关系,损害政府形象。扶贫干部这种贪污腐败行为,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不惜损害群众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3.阐述原因。

(1)部分官员宗旨意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部分基层官员对于自己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为群众办实事;同时,对党纪党规领会不够深刻,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最终导致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2)监督体系不够健全。上级对于基层组织干部自身监督流于形式,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另外,扶贫项目的资金、流程不够公开透明,才给了部分官员可乘之机。

4.阐述解决措施。

(1)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对基层干部开展党纪党规教育,使其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梳理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干部崇俭尚廉。

(2)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形成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一方面,完善当前的监督体系,纪检机关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力度,对于扶贫工作中的违法乱纪问题决不手软、一抓到底;另外一方面,通过定期走访群众或举行村民会议的形式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3)加大相关扶贫政策宣传和公开力度。向村民发放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的相关资料,并进行讲解,让村民充分知晓扶贫项目资金去向、开展流程等信息,让这些想“雁过拔毛”的基层干部无缝隙可钻。

发放“扶贫猪”加收运费 扶贫工程中的贪污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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