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有了新規定!小心被罰50萬,甚至坐牢!

常去香港的小夥伴注意了

16日起,去香港有新規!

違反者最高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攜帶大額現金需提前申報 攜帶大額現金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

需提前申報

為打擊不法分子及恐怖分子跨境洗黑錢及籌集資金,香港《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於7月16日開始實施。

海關將會沿用“紅綠信道”進行清關工作,旅客或港人如攜帶總價值高於12萬港元(約合10.2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包括支票、債券等),入境時需主動作書面申報,通過紅色信道。

除此之外,在出境或過境方面,抵港人士或離港人士,如海關人員要求,也需如實披露出入境情況。跨境貨運則需以電子方式預先申報。

最高被罰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設3個月寬限期

最高被罰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旅客如攜帶總價值高於12萬港元的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卻無主動申報或行綠色信道,則違反申報規定。

如何處罰?

初犯者需向海關繳納2000港元罰款,無需接受刑事檢控,但如再犯則會被訴至法庭,最高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香港海關將於7月16日至10月15日,設定為期3個月的寬限期,如旅客無心初犯,海關將會對其作出書面警告。

通關時間不會受太大影響

海關出動搜鈔犬

預計通關時間不會受太大影響

香港海關助理關長何佩珊表示,應條例規定,海關增設了54個額外職位及4只從英國購入的鈔票搜查犬,接受過特別訓練的搜鈔犬可分辨出鈔票墨水的濃度,如有發現大量現金,海關人員就會上前檢查。

香港海關強調,這項新措施並不是外匯管制,而是履行國際責任。一般旅客不會受太大的影響,而整個清關程序僅需2、3分鐘,預計會簡便快捷。

不要濫用護照過關!

出入境香港

除了這次的新規

還要注意

不要濫用護照過關!

很多人都知道,在香港過境去其他國家旅遊,沒有港澳通行證,只有護照也可以在香港玩七天,但前提是必須有去其他國家的機票。

日前,香港入境處開展“破影行動”,打擊內地旅客濫用持護照的過境安排。5月24日,7名內地旅客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申述罪名成立,當中5名人士被判監禁5至6個月。

被拘捕的內地旅客於入境時持護照和無效機票,向入境處人員訛稱過境香港前往其他國家。經調查後,他們承認到港的真正目的並非過境,而是到港旅遊。

去香港有了新規定!小心被罰50萬,甚至坐牢!

 只是利用護照去香港旅遊

竟然還要坐牢?

沒錯!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5萬元港幣及入獄14年。

此外,如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計劃離境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入境處會記錄相關數據,當該旅客日後入境時,入境處人員會對該旅客作進一步訊問,決定是否批准其入境。

而入境處記錄相關數據,就是記上DT記錄。DT是Delete Travel的英文縮寫,即取消行程。以同樣的方式去澳門也一樣,但護照上不會寫DT,而是留下內地邊檢的蓋章。

也就是說,如果你用護照從深圳過關去香港,但並沒有從香港再去其他國,返回大陸時,香港出入境處的蜀黍會在你的護照上手寫“D.T”字母,記為不良記錄。

DT 1=取消行程1次

DT 2=取消行程2次

DT 3之後,這本護照不但再也不能用於入境香港,也很可能在申請其他國家簽證時被拒籤。

所以,出入境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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