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公司不給員工簽合同,又不按國假日付工資怎麼辦?

了塵188878911


很高興來回答此次問題。

餐飲公司不和員工籤合同,有不按照國假日支付工資的話,說句玩笑話真的恭喜你可以多拿點錢了,但是如何拿回更多的錢呢?我來和你簡單說一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就是說你在單位第一天干活時就要籤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拒籤書面合同,用人單位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而節假日工作的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標準,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三倍的工資。以上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應得的工資,那麼怎麼才能從用人單位手中拿回自己的錢呢?

1、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向勞動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情況,通過人社局的介入來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 、加班費等。

3、此外還能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以上都是通過公權力來維護權益,如果你想繼續在單位工作,私下和單位解決也是一種方式。

無論去法院還是仲裁委、人社局,你得要準備好證據,證據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凡事都得講究證據,有證據就好按規矩辦事。比如是你們的工資條、工作證件、工作制服、和領導的短信、微信截圖等,只要可以證明你和你們單位具有勞動關係以及你們工資情況的證據材料都可以收集提交。

祝你可以拿回自己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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