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10次政策!這一年,福州樓市經歷了什麼?

如同福州的房價一樣,在過去的一年(2017-2018)福州樓市在經歷了最為嚴格的調控之後,一直都比較風平浪靜。除了

公正搖號售房政策八條措施整頓樓市新政之外,再無其它特別震撼的新政。


2017年10月,福建省出臺房地產市場調控新政《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八條措施》,通過加強商品房預售監管、完善土地出讓方式控制樓面地價上漲、年內啟動一批共有產權住房建設並實現常態化供應、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三年基本完成棚戶區改造、督促開發企業按照土地合同約定開竣工、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等八條措施,以新的政策“組合拳”堅決遏制部分地方房價不合理上漲、過快上漲,讓房子迴歸居住屬性。

2018年7月,福州出臺《關於福州市五城區商品住宅項目公證搖號銷售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稱,7月11日起,福州市所轄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等五城區的三類商品住宅項目,按照“首套剛需優先”原則,實行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

從此,福州樓市進入公正搖號的時代。

2018年8月,《關於聯合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正式下發。通知提出,先行在福州市、廈門市開展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含營銷策劃中介機構)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本次針對房企、房產中介等企業存在的壟斷房源、惜售等四大類共22種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調控力度空前。

雖然,在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每月70成房價數據中,福州的房價漲跌反反覆覆,但是根據購房者的自述,購買二手房的時候可以進行更大空間的議價了,原先說3個點不談價的大中介的也有所鬆口。說明福州樓市已然發生實質性的變化,樓市在悄然迴歸健康的狀態。


下面我們來盤點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福州樓市的樓市政策(如有遺漏,歡迎小夥伴們留言提示),你認為它們對房價迴歸理性起到多大的影響?

2018年9月1日

《福清市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通知》

通知規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凡非福清市戶籍居民(以身份證住址所在地為準)家庭購買的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

2018年5月28日

《福州市人才共有產權住房實施方案》

供應對象: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是面向引進到福州市工作,符合人才引進相關條件的福建省引進高層次A、B、C類人才和福州市三個層次創業創新人才(以下統稱為“人才”)供應的,由人才與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共同出資購買,並按出資比例在一定期限內共同持有產權份額的商品住房。

房源選購:人才可以自行在福州市範圍內的商品住房項目(不含二手房)中選購人才共有產權住房,也可以在福州市面向社會公開銷售的共有產權住房項目中選購。

2018年6月8日

《福州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實施方案》

1、申請人本人應具備本市五城區居民常住戶口,或在本市五城區連續繳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個人所得稅;

2、申請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五城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

3、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年滿35週歲。

2018年4月28日

《福建省轉發住建廳加強精準調控的通知》

實施片區調控。按照“總體有目標、片區有控價、調控有手段”的要求,加快構建科學的房價控制體系,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各設區市中心城區要結合城市功能空間分佈、片區差異、住房供需狀況等實際,劃分若干個調控片區,制定不同片區的地價、房價管控目標,編制片區調控實施方案,報省國土廳和省住建廳備案。各縣(市)要根據實際,制定本地區地價、房價管控方案,並報設區市主管部門備案。

2018年5月28日

《福州市進一步整頓房地產秩序》

將嚴厲整治近期群眾反映突出的房地產企業加價銷售商品房或違規收取其它費用、超額收取裝修費用、強行搭配車位銷售以及超過備案價格銷售車位、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絕公積金和商業貸款、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收取定金及售房款的行為等五種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2018年4月28日

《2018福建福州安置房新政》

政策要點:與商品房同標準同銷售

2017年10月2日

《福建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八條措施》

“重拳”直擊投機要害

加強商品房預售監管

——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不得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另行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對銷售均價過高、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樓盤,不予辦理預售許可、不予辦理網籤合同備案、不予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關閉信用卡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POS刷卡端口,堅決遏制個人綜合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的資金繞道用於支付首付以及住房消費。

——進一步規範公證執業行為,不準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託公證。

2017年10月1日

《福建省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年內啟動》

年內啟動一批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出臺共有產權住房的具體管理辦法。解決本地戶籍無房戶、符合購房條件的外來人口及重點人才的居住需求。

福州、廈門兩市今年年底前啟動一批共有產權住房建設並出臺共有產權住房的具體管理辦法。今後每年年初應公佈一批共有產權住房項目計劃。

各地要根據實際啟動建設一批共有產權住房,重點解決本地戶籍無房戶、符合購房條件的外來人口及重點人才的居住需求。

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人擁有部分產權,其餘產權份額由政府制定的機構持有。

共有產權住房只能自住,不得擅自出租、轉借、改變用途。取得共有產權住房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除了福州,廈門、泉州、莆田、三明、龍巖、南平等地也在這一年發佈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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