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车后买票?水泥行业产能置换新规不是救命稻草

据媒体报道,9月21日,受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中国水泥协会在昆明组织召开了云南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水泥孰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听证会。

根据报道“行业专家和利害相关人在之后的发言中,均认可了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问题集中在项目建成后的真实产能是否会存在”批小建大“以及被置换项目退出的情况等。陈述方给出了相应的答复,一、提供听证会的佐证材料与项目建设的装置型号是一致的;二、退出项目的产能指标是按其设计产能统计的,置换产能符合政策要求;三、保山昆钢嘉华投建项目虽已建成,但尚未投产;四、退出产能已签署承诺书,按规定是新建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拆除;五、将对置换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保证置换后产能的真实性。”

报道一出,笔者甚为不解,保山昆钢嘉华水泥生产线明明已经建成,却能够被认定为产能置换项目,如此是否有补齐“出生证”的嫌疑?此操作是否符合国家关于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办法的规定呢?如果这也能被认定为产能置换,是否过去的已建成生产线或未建成生产线均可以通过“补票”的方式被认定为产能置换项目呢?

先上车后买票?水泥行业产能置换新规不是救命稻草

其实,对于产能置换政策出台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国家相关部门早有明确规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去年年底发布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所有制水泥、玻璃企业新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和已经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明确由地方视情处理、但尚未公告产能置换方案的在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

“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

另外,根据今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据此严肃认真审核产能置换方案。对项目业主报送的拟建项目的产能置换方案,坚持采信企业承诺与现场核实查验相结合,细致甄别置换方案特别是所用产能指标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溯清产能指标源头。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公示;对存有疑问的,核清前不予公示。对跨省开展产能置换的,公示前应由项目建设地省级主管部门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审核项目产能置换方案,防止弄虚作假,消除新增产能隐患。”

文件中对产能置换项目公示、听证流程已经做了详细的说明,首先需要项目业主报送拟建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其次由主管部门甄别所用产能指标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再次才能予以公示,对于跨省置换的项目还应在公示前召开听证会。

显然,保山昆钢嘉华已建成项目,无论是否已经生产,事实上很难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今年,产能置换新规出台以后,可以说为水泥行业确有必要新建的生产线放开了一条口子,只要符合产能置换办法相关规定,水泥生产线建设就可以被认定为合法合规。只是产能置换新规出台的目的是逐步化解产能过剩问题,并且为部分退出产能寻找关停出路,而不是已建成生产线谋求合法合规化的洗白的“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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