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車後買票?水泥行業產能置換新規不是救命稻草

據媒體報道,9月21日,受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委託,中國水泥協會在昆明組織召開了雲南保山昆鋼嘉華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日產4000噸水泥孰料建設項目產能置換方案聽證會。

根據報道“行業專家和利害相關人在之後的發言中,均認可了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問題集中在項目建成後的真實產能是否會存在”批小建大“以及被置換項目退出的情況等。陳述方給出了相應的答覆,一、提供聽證會的佐證材料與項目建設的裝置型號是一致的;二、退出項目的產能指標是按其設計產能統計的,置換產能符合政策要求;三、保山昆鋼嘉華投建項目雖已建成,但尚未投產;四、退出產能已簽署承諾書,按規定是新建項目投產後一年內拆除;五、將對置換項目進行現場核查,保證置換後產能的真實性。”

報道一出,筆者甚為不解,保山昆鋼嘉華水泥生產線明明已經建成,卻能夠被認定為產能置換項目,如此是否有補齊“出生證”的嫌疑?此操作是否符合國家關於水泥行業產能置換辦法的規定呢?如果這也能被認定為產能置換,是否過去的已建成生產線或未建成生產線均可以通過“補票”的方式被認定為產能置換項目呢?

先上車後買票?水泥行業產能置換新規不是救命稻草

其實,對於產能置換政策出臺的目的和適用範圍,國家相關部門早有明確規定。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去年年底發佈的《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所有制水泥、玻璃企業新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項目和已經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聯合明確由地方視情處理、但尚未公告產能置換方案的在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項目”

“位於國家規定的環境敏感區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每建設1噸產能須關停退出1.5噸產能;位於其他非環境敏感地區的新建項目,每建設1噸產能須關停退出1.25噸產能;西藏地區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執行等量置換。”

另外,根據今年8月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嚴肅產能置換 嚴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的通知》“各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年度更新並公告本地區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產線清單,據此嚴肅認真審核產能置換方案。對項目業主報送的擬建項目的產能置換方案,堅持採信企業承諾與現場核實查驗相結合,細緻甄別置換方案特別是所用產能指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溯清產能指標源頭。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公示;對存有疑問的,核清前不予公示。對跨省開展產能置換的,公示前應由項目建設地省級主管部門委託全國性的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召開聽證會。堅決依法依規從嚴審核項目產能置換方案,防止弄虛作假,消除新增產能隱患。”

文件中對產能置換項目公示、聽證流程已經做了詳細的說明,首先需要項目業主報送擬建項目產能置換方案,其次由主管部門甄別所用產能指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再次才能予以公示,對於跨省置換的項目還應在公示前召開聽證會。

顯然,保山昆鋼嘉華已建成項目,無論是否已經生產,事實上很難符合相關政策要求。

今年,產能置換新規出臺以後,可以說為水泥行業確有必要新建的生產線放開了一條口子,只要符合產能置換辦法相關規定,水泥生產線建設就可以被認定為合法合規。只是產能置換新規出臺的目的是逐步化解產能過剩問題,並且為部分退出產能尋找關停出路,而不是已建成生產線謀求合法合規化的洗白的“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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