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海事局連續查處2起船舶未按規定保存燃油供受單證違法行爲

防城港海事局连续查处2起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违法行为

繼8月9日查處一起船舶未按規定保存燃油供受單證的違法行為後,8月15日,防城港海事局再次查處了一起船舶同樣違法行為。

防城港海事局连续查处2起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违法行为

當日,防城港漁萬海事處對停靠406泊位的“利XX”輪進行船舶現場監督檢查過程,發現該輪從2015年10月至今,《油類記錄簿》上記錄了23次燃油供受作業,但均未能提供相關的燃油供受單證,涉嫌未按規定保存船舶燃油供受單證的違法行為。

該行為違反了《防治船舶汙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經詳細檢查取證後,執法人員對該輪的涉嫌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處理。

下一步,防城港海事局將繼續強化船舶的現場監督檢查工作,嚴查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

防城港海事局连续查处2起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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